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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的法律要件 职务侵占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2023-06-25 21:14:54法律法规1

法律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构成要件的观念,在沿革上,由来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纠问程序”。

根据意大利中世纪的刑诉程序,区分(1)一般的纠问与(2)特别的纠问,在一般的纠问中“应当确证的事实”的观念。

在其后传入德国,在普通法时代被加以采用,但是在当初并未脱离诉讼法的意义。

法律事实的构成要件?

1、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必须因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才发生

2、

这些相互结合,共同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事实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其中,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条件,而法律事实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只有在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民事法律关系才能产生,并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变更或消灭。

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或对有关的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

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简而言之,什么样的行为算作是民事法律行为问题.,即是民事法律行为构成问题。易言之,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即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指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所必要的要件,亦称构成要件。

3、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切民事法律行为而需要具备的共同要件。具备一般构成要件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木前提。

1、行为人;

2、意思表示;

3、设权性。

什么是法律要件?

公证书的法律要件效力,即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证就是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定形式,又如,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除法律规定外,根据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公证形式的,当事人要使其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也必须办理公证。如韩国法律规定,韩国公民或法人与中国签订的在中国投资的法律文件,须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该投资协议不经公证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又如当事人约定经济合同经公证后生效,则该合同不经公证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 会公德;(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其他民事行为无效;(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行为、身份行为无效

简述法律谈判的构成要件?

谈判的四个基本构成要素谈判作为一种协调往来关系的沟通交际活动,它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为了完整地认识和把握谈判活动,很有必要较为深入地分析一下谈判的构成要素.一般地说,谈判由四个基本要素所构成,这就是谈判主体、谈判议题、谈判方式和谈判约束条件.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律有哪些种类?该怎么分?

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不同的方法,法律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法律的国际因素,可分为 :

1、国际法

2、国内法

二、按法律的地位,可分为

1、母法(即宪法)

2、子法 (即根据宪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三、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可分

1、实体法 (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例如刑法)

2、程序法 (如刑事诉讼法)

四、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可分为

1、公法 (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

2、私法 (即调整社会个体权益的法律,如婚姻法)

五、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法律可分为:

1、宪法

2、刑法

3、民法

4、经济法

5、劳动和社会保险法

6、婚姻法

7、行政法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9、知识产权法

10、商法

11、社会组织法

12、交通运输法

13、金融法

14、国土资源法

15、税务法

16、刑事诉讼法

17、民事诉讼法

18、行政诉讼法

19、非诉讼程序法(如仲裁法等)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

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与证据标准?

一、犯罪主体

关于职务侵占犯罪主体的证据,依照总则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该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及上述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贪污犯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务的所有权。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也视为上述单位财产。主要证据包括:

1、关于犯罪对象系本单位财产的证明,如单位性质证明、资产登记、财务记账等;

2、关于所侵占公款或公物价值、购置时间和用途的证明。如购物发票、财务记账、司法会计鉴定和价格鉴定;

3、关于赃款赃物的去向证明,如追缴被侵占财物的追赃笔录、提取笔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私自处置赃物的书证、物证、受让人、借让人、典当行营业人员等证人证言。

三、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包括亲笔供词),证实犯罪的手段、经过、结果等,具体应当讯问以下内容:实施侵占行为的时间、地点、次数、数额、手段、经过、利用了职务便利、参与人、经手人、赃款去向等情况;对于多次侵占的,要逐一问清上述内容;对于共同犯罪的,应当问明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和作用。

2、证人(如财务人员、主管人员、经手人员等)证言,证实:

(1)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与指控犯罪相关的往来等;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职责范围,以及在犯罪过程中履行职务和利用职务便利的情况,如签字报销、签订合同、收受款物等;

(3)款物支出的手段、名义、特征;

(4)款物被侵占的时间、数量;

(5)单位对被侵占公款的财务记账、平账情况。

3、物证:

(1)查获的赃款、赃物;

(2)查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物品。

4、书证:

(1)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职责范围及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2)付款方的支出凭单、银行票据、双方合同书等书证材料,证明被侵占的款物属于单位所有;

(3)用于平账的假发票及本单位关于相应款物支出的财务记账,银行帐单等;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骗取签字批准,冒领本单位款物的票据、字据等,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侵占使用的手段;

(5)证明钱款使用去向的银行票据及其他票据。

5、签定结论:

(1)司法会计鉴定、审计报告,证实侵占款物次数、手段、价值等;

(2)刑事科学技术笔迹鉴定,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侵占的签字笔迹;

(3)价格鉴定,证实被侵占物品的价值。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用其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担任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其主管、经营、接触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客观事实。

四、犯罪主观方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证实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产生的原因、过程,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共同犯罪中犯罪预谋的过程;

2、相关证人(如财务人员、主管人员、经手人员)证言,证实发现犯罪的经过,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侵占行为的隐瞒、欺骗情况,从而反映其主观故意;

3、知情人证言,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

4、赃款、赃物去向的查证材料,通过行为人对财产的处分证实非法占有的目的;

5、其他反映主观故意的客观证据。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上明知是其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而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心态。

伪证罪构成的法律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

“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

“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

简述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律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称原则,责任自负原则。

免责条件,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私法责任与公法责任是有明显区别的,的免责条件有两种:法定免责条件,意定免责条件。

简述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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