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委托仲裁有法律效力吗知乎
仲裁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般的经济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而裁决书则要看具体情况。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但劳动者对上述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而裁决书,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网络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等等法律规定,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通过网络仲裁方式进行仲裁,其仲裁裁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
网上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网络仲裁有法律效力。网络仲裁最终会达成一份仲裁协议,其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同事吗?
可以委托同事。但建议出具委托书进行代为办理。一般应该是律师、近亲属、单位推荐的人、有正当理由由劳动仲裁许可的其他公民;所以建议还是委托近亲属比较好,当然也可委托同事参加仲裁活动,同时,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仲裁机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价格争议较大,可以委托有评估资质的单位对价格进行鉴定,可以根据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保证仲裁裁决公正。
委托转款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已达成共识,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认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委托书有法律效力吗?
有。但只对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委托书是委托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委托书由委托人向被委托人自愿出具,只要载明的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期限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委托,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仲裁吗?
是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须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盖章,仲裁代理人的委托方算成立。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仲裁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请求或者提出请求,进行和解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也必须在委托书中具体写明。。
代理当事人参加仲裁的人,称为仲裁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责任或法定代理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可以委托家人去提交仲裁申请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1、如果你委托的非直系亲属做代理人,需要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委托直系亲属,需要提供亲属证明;
3、如果委托律师,律师会提供委托手续。有直系亲属办理委托,需要向仲裁庭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如何让仲裁发生法律效力?
(一) 对当事人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合法成立,首先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因此丧失了就特定争议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而相应地承担着将争议提交依协议确立的范围、地点的仲裁机构仲裁并服从仲裁裁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又另外达成协议而变更原仲裁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事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终止诉讼,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仲裁机构的仲裁权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将对特定争议事项的仲裁权授予了特定的仲裁机构。同时,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受到仲裁协议的限制,只能依仲裁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当时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仲裁,而对仲裁协议约定范围一的任何争议都无权仲裁。此外,涉外仲裁还可以选择仲裁裁决所依据的法律,及仲裁的方式,同样对仲裁机构有约束力。
(三) 对法院的效力
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是其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即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撤消已成立的中协议,不得就有关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不得受理有仲裁协议的争议。
(四) 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效力
仲裁机构对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依法确认其强制执行力。当然,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予以执行是以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否则人民法院便可裁定不予执行。对此我国《仲裁法》第 6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及第260条第1款已作了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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