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都有哪些赔偿费用 法律都有哪些赔偿费用呢
工伤赔偿都有哪些费用?
那要看伤情如何。
员工受伤如果伤的严重有住院,并且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也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损失。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都有哪些?
1 法律是指规范社会行为和组织社会生活的规则和原则,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普通法规,包括刑法、民法、商法等;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部门规章是各部委或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3 另外还有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开展外交活动的基础和规则,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司法实践等。
住院赔偿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住院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住院费、药品费、护工费、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5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原则都有哪些?
法律原则可以分为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其中基本原则在法的体系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起到最根本的指导作用;一般原则是基本原则的派生,是基本原则在法的体系各部分中的相对具体化。
一般原则还可进一步划分为立法原则和法律适用原则,或者划分为各部门法原则。此外,根据搜索结果,还有平等原则和私法自治原则
民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民事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盐城房屋拆迁都有哪些赔偿费用?谁知道?
按照苏政办发[2005]125号文件关于交通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及零星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楼房每平方米635—680元,平房每平方米405—485元(分类计算),附房每平方米285—390元(分类计算);按时拆除的楼房按合法面积每平方米奖200元,平房按合法面积每平方米奖120元,附房按合法面积每平方米奖100元。其他零星附着物补偿标准:按苏政办发[2005]125文件规定和区交通重点工程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二)实行多层住宅安置和货币补偿的拆迁
依据苏政办发[2005]125号文件和盐政发[2005]38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实行“政府指导价为基础、属地包干”的原则拆迁。具体办法为“四包、两结算、一审计”。四包:包基价(区政府指导价)、包拆迁、包安置、包稳定;两结算:超基数(有效总面积乘以政府指导价)的部分由属地自行解决,不超基数的按实结算;一审计:由区政府委托审计部门全程跟踪审计。
⑴亭湖新区拆迁补偿标准政府指导价:楼房2200元/平方米,平房200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安置房政府指导价:1700元/平方米。
⑵南洋经济区拆迁补偿标准政府指导价:楼房2000元/平方米,平房180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安置房政府指导价:1450元/平方米。
(三)市区市场化拆迁
根据盐政发[2005]38号文件和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套文件,按照市场化评估办法实施拆迁补偿。
具体的,不放心的话,去盐城经济开发区房屋拆迁中心拆迁补偿费结算处问下吧
就在亭湖区开发大道上。
秦朝时期都有哪些法律?
秦法共计23大律,2683条法条,23大律分别为:军功律,农耕律,市易律,百工律,游士律,料民律,保甲连坐律,刑罚律,厩苑律,金布律,仓律,税律,徭役律,置吏除吏律,内史律,司空律,传邮律,传食律,度量衡器律,公车律,戍边律,王族律,杂律。
工伤双重赔偿有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索赔有哪些项目及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重叠。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双重索赔程序:可以单独起诉各方,也可以共同起诉各方劳动者可以肇事者与用人单位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分别起诉。由法院立案审查,然后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开庭审理,最后进行判决。当然,如果在诉讼中三方达成一致,可以进行调解结案。
工伤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只不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强制保险,但这并不能否定被保险人(张三)和保险人(工伤保险基金)之间是保险法律关系,发生了工伤保险事故后也即是交通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付。而张三和李四之间是侵权法律关系,发生侵权事故后,侵权人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是两种并行的法律关系,相互间不是互补或替代的。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受害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工伤赔偿公司承担哪些费用?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有哪些工伤索赔的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买车都有哪些费用?
1、购车的裸车价格,即官方的指导价或者是4S店给予优惠之后的价格。
2、金融服务费,如果是贷款购车,那么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如果是全款购车,此项费用可免。
3、车险、一般来说购买新车的车险可以在4S店里直接操作,其中,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必须要上的保险一定要购买,其他的诸如涉水险、盗抢险等商业险种,可以酌情购买。
4、购置税,依据汽车的排量缴纳对应比例的购置税。
5、上牌等费用,新车的上牌、上户等可以由4S店进行代办,一般可商谈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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