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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依据

2023-06-24 20:51:52法律法规1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

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负责举证。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人民法院应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不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的法条?

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主张者举证与抗辩举证的区别?

主张者举证是谁主张谁举证,抗辩举证是谁否认谁举证。

举证原则?

民事诉讼中举证的原则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举证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谁应就何种事实负举证责任,以及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受不利的诉讼后果。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举证原则是双方都要举证吗?

首先,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

其次,谁主张谁举证具体来说是指谁主张积极事实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事实成立。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自己主张的积极事实成立,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另一方不主张积极事实也可以提交反驳证据,目的在于阻止对方主张的事实成立,但不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离婚举证通知书怎么举证?

结婚的时候过彩礼。有中间人。离婚的时候中间人作证。

举证质证的规则?

举证是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终止及其导致发生争议的事实在诉讼中的一种再现。所举诉讼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的,不以当事人和审判员的意志为转移。所举诉讼证据和案件的联系是客观的。事实上,当事人最了解案情,最容易找到证据,对于证明自已的请求和主张的积极性也最高;同样,也富有对于对方的主张和证据进行反驳和提供相反的证据材料的积极性,这两种积极性,正是发挥当事人举证作用和揭露双方证据矛盾的客观条件。在庭审过程中,注重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明确举证所应承担的诉讼风险。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上就是举证和质证我个人见解和区别

辩论举证的作用?

辩论举证一般是为了阐明某一件事,比如在法院上诉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为了打赢官司,互相辩论,法院要求举证。有了确凿的证据才能让事理明确,才会不让好人被冤枉,所谓有理走天下,说的就是这个理。

辩论还可以是大学生辩论赛,靠充分的科学依据争得事物的客观性,从而使自己的辩论赢了。

反向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区别?

反向举证即举证责任倒置。一般是在原告方起诉维权,但由于处于弱势,无法取得有力证据,特殊情况下法庭会要求反向举证。(例如职工告单位要求加班补偿,但原告无法提供单位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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