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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法律例子 实际法律例子有哪些

2023-06-22 08:42:51法律知识1

动能大小实际例子?

在一段平直公路上,一辆质量为1.0*10^4kg的卡车,速度从5m/s均增加到15m/s,经过的时间为50s,卡车在运动中受到的阻力为车重的0.05倍,g取10m/s^2,求:

1)卡车在这段时间内的加速度大小

2)当速度是15m/s是,卡车发动机的输出功率

3)卡车发动机在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功率

3)卡车发动机在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功率

联邦法律例子?

爱德华兹禁止讲授进化论案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87)

案由:路易斯安那州法律规定,在公共学校教育中应平等对待创世论和进化论。创世学说法令禁止在公立学校中教授进化论,除非同时教授创世论。尽管没有学校被要求教授进化论和创始论,但是一旦教授了其中一门,责令一门也必须被讲授。法律将进化论和创世论定义为“科学证据以及由科学证据得出的推论”

初审法院:起诉人,包括进入公立学校的儿童的家长,路易斯安那州的教师,以及宗教的领导人,对这项法令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去法庭的判决认为创世学说法由于禁止讲授进化论并出于推进某种特殊宗教教义的目的要求讲授创始论,为法律宪法宗教条款。上诉法庭维持了原判。

终审判决:联邦最高法院终审同意这项判决。

法律关系例子?

1995年5月苏州某化工厂向本案被告过滤机厂购买两台压滤机,价值12万元。化工厂取得这两台设备只付了7万元,余款5万元未付。

1996年9月12日化工厂与日本两家公司成立了中日合资苏州先进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万美元,其中苏州化工厂出资90万美元,占20%,两家日本企业分别出资270万美元和90万美元,出资比例分别为60%和20%。96年9月先进公司与化工厂签订一份转让协议,先进公司以795万元购得化工厂包括上述两台压滤机在内的部分资产。

1998年3月因上述两台压滤机有故障,先进公司与本案被告联系后,于98年3月18日委托南化集团建设七分公司将设备送到被告处,但双方因价格分歧未达成修理协议。后被告以化工厂未付清5万元货款为由,强行扣押设备,要求先进公司付清5万元货款后才修理或放行。先进公司要求返还设备遭拒,诉至法院。

问:上述事实中有哪些法律关系?简述其主体、客体和内容。

分析:

1、苏州某化工厂与告过滤机厂之间的购销同同关系。

2、苏州某化工厂与两家日本企业合资合同关系,组建先进公司。

3、苏州某化工厂与合资企业先进公司的购销合同关系。(本人觉得该法律关系中,卖受方属不当得利)

4、苏州某化工厂与先进公司的维修合同关系。

5、苏州某化工厂与告过滤机厂之间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6、苏州某化工厂与告过滤机厂之间因购销售合同产生的两台机器的物权转移关系。(这个关系要看合同的规定)

7、苏州某化工厂与先进公司就两台设备的物权之争关系。

对流运输生活实际例子?

对流运输生活实例:

1、风是依靠冷热空气的对流形成运输的。

2、暖气片表面附近受热空气的向上流动形成运输的。

对流是液体或气体中较热部分和较冷部分之间通过循环流动使温度趋于均匀的过程。对流是液体和气体中热传递的主要方式,气体的对流现象比液体明显。对流可分自然对流和强迫对流两种。自然对流往往自然发生,是由于温度不均匀而引起的。强迫对流是由于外界的影响对流体搅拌而形成的。

蘑菇定律的实际例子?

卡莉·费奥丽娜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地产经纪公司做接线员,她每天的工作就是接电话、打字、复印、整理文件。尽管父母和朋友都表示支持她的选择,但很明显这并不是一个斯坦福毕业生应有的本分。

她毫无怨言,在简单的工作中积极学习。

一次偶然的机会,几个经纪人问她是否还愿意干点别的什么,于是她得到了一次撰写文稿的机会,就是这一次,她的人生从此改变。

角动量守恒实际例子?

角动量守恒的例子:

人走路现象,选取过人的质心与地面垂直的直线作为参考轴。右脚踩在地上而左脚往前迈时,左脚一个相对于轴向前的速度,而右脚有一个相对轴向后的速度。假设我们的手不甩的话,他们对身体总角动量就没有贡献,于是身体有了一个绕参考轴顺时针旋转的角动量。

客体主体化实际例子?

以下是客体主体化的实际例子:

1. 某个餐厅的广告语:让你的味蕾随意驰骋。

这个广告语通过把味蕾作为主语,使得顾客可以认为他们的味蕾是个个体,可以自由地享受美味。同时,餐厅成了一个主动让味蕾满足的客体。

2. 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广告:找到你自己的美丽。

这句话中,美丽成了主体,让客户感觉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美丽。化妆品公司成为了帮助客户实现美丽的客体。

3. 一家养老院的广告:给您的亲人一个舒适的家。

这个广告中,养老院成了一个照顾老人的客体。它主动对亲人提供家的舒适,让老人能够在那里得到照顾和关爱。

4. 一家旅行社的广告:让您的梦想照进现实。

这个广告中,梦想成了主体,让客户认为自己的梦想可以变成现实。旅行社成了能够实现梦想的客体。

客体主体化的目的是让客户感觉到自己是重要的,符合客户的需求和愿望,从而吸引他们成为忠实的客户。

法律空子和法律空白的区别。法律空子有什么例子。法律空白有什么例子?

你好,法律空子是指法律规定不完整不全面,有漏洞。

法律空白是法律对某些事项没有规定,遇到问题无法可依。

举例子说明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法律的强调作用例子?

关于法律的作用

《管子·七臣七主》曾将法律的作用概括说:“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法家认为法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兴功”主要指富国强兵,这是法家进行兼并战争,统一全中国的要求。从他们的先驱者管仲起,就提出这种主张。到了战国时期,为了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和实现全中国的统一,法家对富国强兵的要求更加迫切。奖励耕战(农战)的政策,就是兴功的具体内容,“行军功,分田宅”。所谓“惧暴”,即用法律镇压被统治者的反抗,从而迫使被统治者服从统治。

第二个作用是“定分止争”,这是法律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前面已捎带提及。这个作用,主要是指用法律保护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财产所有权。几乎所有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如商鞅、慎到、韩非等都强调“定分止争”的重要性。他们曾多次举同一个形象的例子:“今一兔走,百人逐之。”为什么那么多人追逐这只野兔呢?因为这只野兔是无主物,“分”未定,即所有权还没有确定。所以,大家都去追,谁抓到了,所有权就属于谁。相反,“积兔满市”,市场上摆满了兔子,但“行者不顾”,是不是人们都不想要兔子了呢?不是的。因为“分已定矣”,所有权已经确定,只能通过买和卖使所有权转让,而不能争。“分已定,人虽鄙,不争。”商鞅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指出,如果“名分”未定,即所有权还没有确定的时候,就是尧舜这样的圣人,也会像快马那样去追兔子;而如果“名分”已定,所有权已经确定了,就是小偷也不敢随便去取。法家这种维护私有制的观点,是战国时期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财产私有权和私有观念进一步发展的反映。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保护私有制。

第三个作用是“令人知事”,就是说,法律可以统一全民的行动,使他们作为或不作为。它是君主“一民使下”,即统一老百姓役使臣下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总之,法律是“吏民规矩绳墨”,即准绳。它的作用如此之大,所以他们认为治国不可无法,坚决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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