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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养儿童法律 关于领养儿童法律法规

2023-06-21 10:31:45法律知识1

关于儿童自由的法律?

  涉及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有:

  一、宪法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四、具体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际上相关的有: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世界人权宣言》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联合国宪章》

  《儿童权利宣言》

  《关于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特别是国内和国际寄养和收养办法的社会和法律原则宣言》(联合国大会1986年12月3日第41/85号决议通过)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

  《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

怎么领养儿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儿童村可以领养孩子?

儿童村的孩子是不能被人认领的。 孤儿一旦被当地民政局选送到SOS儿童村,那么这个孩子的监护权就归儿童村所有。任何人不可以从儿童村把孩子领走。如果你真的想领养孩子,可以去社会福利院领养。儿童村的孩子只能助养。

贵州儿童福利院领养?

去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手续:  

一、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领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二、如果领养人是有固定单位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领养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是自己创业,则依然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  

三、领养人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四、领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3项中所提到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表格;  

五、领养申请通过以后,领养人可以到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  

六、领养人领养了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

关于六一儿童节的法律规定?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六一儿童节被视为重要的儿童节日,国家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和关爱。

具体来说,六一儿童节的法律规定包括:

1. 六一儿童节是法定节日,全国各地应当安排相关的庆祝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益的认识和关注度。

2. 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在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3. 商家和企业应当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推出相关的促销活动,但不得利用儿童的消费心理进行不正当竞争。

4. 家长和监护人应当在六一儿童节期间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陪伴,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5. 对于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国家将依法进行惩处,并加强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宠物领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宠物领养协议等同于一份民事合同,当事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就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何认领养女法律承认的?

没有收养协议或者是未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定的。但如果满足事实收养的条件则可以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判定为养女。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为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事实收养需要满足以下特征:

1、当事人之间须以父母子女相待。指当事人之间相互使用父母子女的称谓,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且收养文书、户口簿以及人事档案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

2、须有共同生活多年的事实,共同生活多年是确认事实收养存在的一个客观标志。这里的“多年”一般应在3年以上。

3、须有群众和亲友公认。群众和亲友对当事人之间关系是否持一致看法,对确定事实收养关系存在与否具有很重要的证据作用。若能够判定为事实收养,也存在不同的对策:1、对《收养法》颁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凡不违背收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德的,应予以承认;当事人要求补办法定手续的,应予补办。2、因不符合收养条件,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当事人自行收养的,不予承认。对于现在已经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补办登记手续后承认其效力。扩展资料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关于自我防卫,关于法律?

正当防卫有两个前提:

1,被害人的被收迫害情况正在进行

2,被害人处于无可奈何,十分危急的情况下 此外都不是,而且防卫过当也判刑。

桂林儿童福利院有没有儿童可以领养?

只要是福利院,你符合要求应该是能够领养孩子的额

领养福利院儿童收费吗?

是不收费的,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收养人欲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收养人无子女是指收养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够生育而不愿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但是,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身体能力条件、教育能力条件,也就是说收养人有实际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父母的义务与责任的能力,能满足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本身患有能危害儿童身心健康或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精神病或者传染病,如果这种病传染到儿童,被收养人的健康肯定会受到影响,不利于被收养人的成长,因此,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人,是不准许收养子女的。

4、年满三十岁,这是一种年龄上的限制,这种限制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接近于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的年龄差距,有利于培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感情,稳定家庭关系。

《收养法》第九条还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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