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法律行为的定义 民法中法律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行为的定义?
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包括作为(即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
成立要件:
(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
(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具有多样性。有单方的(如遗嘱)、双方的(如合同)、共同的(如建立社团),有有偿的(如购销)和无偿的(如赠与)等形式。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成立条件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三、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
如何区分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而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主要区别有: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3、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
4、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
7、法律行为变动身份关系;事实行为也变动身份关系。
8、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9、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
10、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11、动产抛弃是法律行为;动产先占是事实行为。
12、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
13、物权法定原则只限制法律行为,不限制事实行为。
民法中侵权结果发生地的定义?
侵权行为地,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
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两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点。但也存在两地不一致时。 比如,甲在A地给乙下毒,想要毒死乙,但由于毒性效果发生慢,乙在B地死亡。这时候,A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B地是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
在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核心是什么?
不能将法律行为完全等同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仅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而已,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当事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和标的合法才可以。
意思表示的构成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 比如大米买卖合同,目的意思在于买卖大米,效果意思是双方欲获得大米的使用价值或价值,表示行为就是使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外化为语言,动作或是文字。
民法典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全民法官的定义?
近几年来,在互联网上网民对法院正在审理的众多案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如杨佳案、许霆案、罗彩霞案、邓玉娇案等等。由于网民群体的特殊性和网络自由的特点,网民对案件的观点的自由表达,被戏称为"全民法官时代"的到来。
民法典拐卖儿童中儿童的定义?
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关于儿童的年龄是6周岁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孩子还不满一周岁就被拐卖了的话,那人贩子属于拐卖婴儿,一岁到6周岁的是幼儿,拐卖婴幼儿的量刑通常要比拐卖儿童的量刑严厉一些。
民法典中的定义性条款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定义性条款比较多,比如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就是关于所有权的定义,具体的内容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再比如第三百二十三条是关于用益物权的定义,具体内容是: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定义?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捐助民法典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九十二条:“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是关于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场所等捐助法人资格的取得的规定。
本条明确了捐助法人的界定标准:一是要求其系以捐助财产为成立的基础,二是以公益为目的。同时,本条还规定了捐助法人的表现形式既可以是基金会,也可以是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依法成立的宗教场所等。
本条还明确排除了非以公益为目的的捐助法人的存在。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