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 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区别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异同?除此之外律师出具的文书还包括什么?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给当事人或者特定机关出具的专业法律建议。
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当事人给其他人发的信函。
法律意见书怎么写,法律意见书收费标准?
一是具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如:关于___的法律意见书。
2、正文具体包括:委托人基本情况; 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 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法律法理分析;结论;声明和提示条款。
3、尾部出具人署名盖章及签发日期;附件。
4、出具法律意见书注意事项 撰文前要做好调查工作,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 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
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
合理安排好表达内容的逻辑结构。
告知函和律师函的区别?
告知函是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告知接收函件的一方某一事项的具体情况。在如今移动通信技术较发达的时代,一般电-话或短信、微信就可以达到告知对方某种信息的目的,很少用告知函。而如果一旦使用告知函的形式,往往意味着发函一方认为内容很重要,希望以此引起对方重视。
律师函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声明和律师函哪个更重?
1、对象不同。律师声明一般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发布;而律师函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涉嫌构成侵权的法人、组织或者个人,或者是违反合同的约定的法人、组织或者个人等)
2、目的不同。律师声明的主要目的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招摇撞骗。次要目的是对潜在的侵权人或者正在侵权的侵权人提出警告,起到警示作用,还可以起到宣传教育作用。
相比起来,律师函就要更加严格且严肃,其目的是通过律师表明权利人的主张,对侵权或者违约行为的性质、后果、法律责任等进行法律阐述,使责任人清楚其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3、规范要求不同。对于律师声明来说,律师可根据委托人或者嘱托人的委托发出声明。除了我们经常看到的明星的律师声明,很多商事主体也经常发布律师声明,比如对一些影响公司商业信誉的情况发布声明等等。
律师函相对于律师声明具有更加严格的规范要求,律师在发出律师函之前应当获得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4、内容不同。对于律师声明来说,无论是澄清事实,还是警告侵权人,其大致内容都可分为:声明事项和声明意见。声明事项就是说明要声明的具体事实,而声明意见主要是对所涉及的事件所持的态度、主张和依据等。
对于律师函来说,它的内容要更加具体、规范。
5、发布方式不同。律师声明通常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律师函通常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6、律师函还会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律师函的发出,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从发出律师函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三年。
律师函和起诉哪个有效果?
要看对方的态度。如果对方自知理亏,或者比较珍惜自己的声誉,收到律师函后就会来找你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对发来的律师函置之不理,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对方了。所以,律师函与起诉,都是有用的,只不过律师函提醒在先,法律诉讼(起诉)在后。当然,从法律力度上,起诉更有威慑力。不过,律师函也好,起诉也罢,只要能解决问题,都是法律手段的一种。
律师函和法律函的区别?
律师函是一种非官方文件,主要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某种看法,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法律函是一种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发律师函和直接诉讼区别?
区别有:
1、发出单位不同。律师函由律师事务所发出,诉讼后法院传票由法院发出。
2、性质不同。诉讼后收到法院传票,表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收到律师函不一定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3、用处不同。律师函是起诉之前的,一般用于协商、沟通、警告、敦促履行义务。
警告函和律师函的区别?
警告函是指以法律函件的形式,向侵权人指出侵权事实,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依法向侵权人提出明确的停止侵权要求。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它们虽涉及法律问题,但各是一回事。法律意见书格式?
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而具体内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部:标题、编号等
(二)正文,具体包括
1.委托人基本情况;
2.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况;
3.委托事项;
4.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
6.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7.法律法理分析;
8.结论;
9.声明和提示条款。
(三)尾部
1.出具人署名盖章及签发日期;
2.附件。
法律意见书规则
(一)首部,即标题,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法律意见书”;一是具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例如:“关于××银行贷前审查的法律意见书”。此外还可以有法律意见书的编号。
(二)正文。
1. 第1项和第2项主要是指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体,即列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事项。委托人是指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当事人;受托人是指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人,包括律师和公证员。应将两者的身份事项列举清楚,根据一般法律文书对于身份事项的要求,至少应包括,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话,依次应为姓名、性别、出 生日期、住所以及身份证件号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住所、证照号码。受托人应写明律师/公证员姓名、执业机 构、执业证件号码。
2.第3项即委托事项:应当写明就何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3.第4项和第5项分别为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各类资料和相关事实应如实写明,如果有附件的应当另行注明。
4.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具体到条款,只需要说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名称和颁发机关及施行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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