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有哪些 生活中的经济法律有哪些
经济法律形式有哪些?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形式。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强制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
经济法责任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
经济法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责任目的的社会整体利益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整体利益性是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在经济法责任制度上的反映,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犯是经济法责任的第一目的,是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客观要求。
2.归责原则的公平性。在过错、无过错和公平归责的选择中,经济法选择了以公平归责为重心的归责原则。区别于民法和行政法侧重于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的作法,体现了归责原则的公平性特征。它是经济法追求经济公平的反映。
3.政府责任的突出性。政府作为调制主体,是与调制受体相对的一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价值理念要求我们,要重视政府主体在履行调控或规制职能时对个体、群体、集体。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凸显政府责任。
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经济法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为本位,改变了原来法律责任中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与义务对等性。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责任往往是单向义务,不存在对等性。
5.责任形式的多样性。基于此,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应该是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责任形式,
经济法律行为有哪些?
下列为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它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两方面的内容。
1.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经济权益,也就是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或保护自身利益的资格。经济权利的含义有三点:(1)享有经济权利的主体,在经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意志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支配一定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利益。(2)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或约定,可以要求特定的义务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3)在经济义务主体不能依法或不依法履行义务时,经济权利主体可以请求有关机关强制其履行,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2.经济义务经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约束力。经济义务的含义有三点:(1)承担经济义务的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实现经济权利主体的利益和要求。(2)经济义务主体应自觉履行其义务,如果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义务,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3)经济义务主体履行义务仅限于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范围,不必履行上述规定以外的要求。应当注意的是,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因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不同的属性。在平等的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自愿性、对偿性;在管理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来自国家的授权,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不具有对偿性;在劳动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自愿性和报酬性。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有哪些?
经济法专业是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点。主要研究方向有经济法总论、财税金融法、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涉外经济法。服务于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税和地税部门、各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机构。
经济法专业内容主要有:经济法的概念和各相关范畴,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经济法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等。
法学读出来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律师、法律顾问、会计师、审计师等财会人员、证券业从业人员等等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我国主要经济法律有哪些?
经济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财政法、税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法律
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民事责任,指经济法主体违反民事法律法规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二、行政责任,指国家有关机关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行政程序而给予的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比如罚款、警告、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三、刑事责任,指对违反经济法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制裁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1)、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2)、经济活动主体:这类主体主要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它们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经济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经济法规是指所有经济生活与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特别是一切经济结构与经济交易所需货物的生产、制造、分配、交易等有关的法规。
经济法规一般包括工农业的经营管理、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商品的交换、流通、银行、信贷、保险、奖励发明以及对外经济联系等。如合同法规、工业企业法规、基本建设法规、交通运输法规、商业法规、工商管理法规、财政法规、金融法规、劳动法规、税务法规、环境保护法规及涉外经济法规等有关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之,凡是调整国家机关、各种社会组织内部和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物质资料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及与之相应的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可称之为经济法规。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有以下四种:
1.国家机关。
2.经济组织。
3.其他社会组织。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1.国家权力机关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直接来自我国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2.国家行政机关是行使政府行政权力组织、管理和调控国民经济活动的专门机关。
3.在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行使经济管理权,与其他主体的关系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管理主体中,包括综合经济管理机关,如各级计委、经委等;部门经济管理机关,如电子工业部、建设部等;监督管理机关,如审计机关等。
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有哪些?
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消费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银行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财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土地和房地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保险法不属于经济法,属于商法
楼上罗列大多数都是民商法而不是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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