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解释法律主体 解释法律主体的概念

2023-06-19 13:05:47法律知识1

什么是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包括什么?

法律主体是很广的一个概念比如国家是法律的制定主体,公民和法人是法律的承受主体。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主体不一定相同!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公民等是主体,刑事法律关系中公民。法人、国家、都是主体。

销售法律主体?

销售产品纳税主体是:销售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律法规。

1、纳税主体,是法律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共通的主体,是税收征管法和各个税种法都必须明确规定的普通要素。认定某一主体是否为纳税人,在形式上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在规定某一主体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的地位时,一方面要考虑其在私法活动中的民事主体身份,比如,是属于自然人、法人,还是属于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因为不同的身份决定了他们能否成为某些税种征纳活动的主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法律的主体?

法律制定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法律制定的主体就是立法主体,我国的立法主体有:有立法权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什么是法律主体和法律主体资格?

法律主体就是承担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的人(或组织)

主体资格就是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或组织)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可以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行使相应的权利.或者说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里,承担特定义务行使特定权利的资格

法律主体一般都是会计主体,法律主体是什么?

法律主体按规定必须设立会计,进行独立核算,所以它也是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不一定都有法律主体资格。你可以这样理解,你给谁算账,谁就是你的会计主体。而法律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它的特点举个例子。

法院开庭审理,不论原告被告,有法律主体资格的,一定是XX公司坐在席上。

如果街边的小餐馆,它没有法律主体资格,那席上坐的一定是餐馆的老板XXX,而不会是XX餐馆。

因为这个餐馆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但它可不可以设个会计给自己算账?

可以,那它就是会计主体。

再举个例子,有一家公司,下设三个车间。公司规定每个车间设一名小会计,月终报给公司的总会计进行汇总。

假设你现在就是车间一的小会计,你给谁算账?

你就给车间一算账,那车间一就是你的会计主体。车间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吗?

没有。它不能独立出庭,对吗?

所以车间一是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这个前面说过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法律主体必须独立核算,它肯定有会计给它算账的,所以它是会计主体。

这样我们就得出结论:一般情况下,法律主体都是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意义?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在会计基本假设中,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大于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对象,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此处所说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类推为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必定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也必定是法律主体?

楼上说的都对.譬如说,一个单位是法律主体.也必需是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可以是个人,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资格名词解释?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 公民(自然人)

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 机构和组织(法人)

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这些机构和组织主体,在法学上可以笼统称之为“法人”。

3. 国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二)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 权利能力

(1)权利能力的概念: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权利能力有公民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之分,二者有很大区别。首先,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止于法人消灭。其次,公民的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而法人的权利能力因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不同而各有所别。再次,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不一致性,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则具有一致性。

(2)权利能力的分类:公民的权利能力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首先,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的权利能力。其次,按照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

2. 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问题,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一般而言,公民的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1)完全行为能力人。这是指达到一定法定年龄、智力健全、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的自然人。(2)限制行为能力人。这是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有部分行为能力的公民。(3)无行为能力人。这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

财务主体与会计主体.法律主体关系如何?

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是相同的,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但是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必须是法律主体吗?

答: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

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23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