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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法律判决继承房产 婚后法律判决继承房产有效吗

2023-06-19 00:59:41法律知识1

婚后男方父母的房产怎么继承

婚后男方父母的房产可以等男方父母过世继承

房产继承官司按份额还是析产判决?

因房产继承纠纷上诉法院处理,法院执行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以共有产权住房处理,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就按份额继承分配,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如果双方可以协商清楚,也可以不平均分配房产继承;这类判决方式在处理房产继承纠纷上普遍适用。

房产继承判决后申请执行如何进行?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随时都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继承判决书过户有时效吗?

没有时效。房屋继承作出判决后,房产需要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可随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继承纠纷房产判决了份额能执行吗?

继承纠纷房产判决了份额可以执行,申请执行时,要具体协商执行的方式,一方要房产,那就给其他方按份额找钱;如果都不要房产,就将房产评估后拍卖,拍卖的价款按判决的份额领钱。这个份额没法直接执行,要协商变通执行判决书的最终目的。

父亲再婚后房产继承如何处理?

被继承人去世后,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离婚后继承房产买卖会受影响吗?

除了该房产权全是你名下不受影响,虽然离婚了但是房产还没分割就不能上市交易买卖

父亲再婚后过世婚前房产如何继承?

父亲再婚后过世婚前房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多份遗嘱按最后一次为准,公证遗嘱第一,没有遗嘱就按第一顺序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二婚是合法夫妻,父亲与二婚母亲的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都有继承权。

法院判决的继承遗产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当事人取得法院判决书,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死者死亡证明和婚姻证明,以及死者名义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法院判决书有效没?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如未被改判,则具有最终效力。

人民法院已经判决我现在的住处地址的房屋归我家所有,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直接在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公证处的说法主要依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您叔叔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但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裁判,除非改判,否则应依据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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