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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买卖的法律特征 股权买卖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2023-06-18 04:51:38法律知识1

股权买卖缴纳什么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股权买卖收益如何计算?

通过长期投资一一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收益是用股权转让收入减去原始股权投资金额,差额就是投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列入企业当期利润,例如企业长期股权投资1000万元,五年后长期股权投资累计金额1230万元,则投资收益为1230-1000=230万元。

法律如何认定股权和股权价值?

签订了入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缴纳了出资,就享有相应份额的股权,享有持有股权比例的分红权,公司重大事项投票表决权。

法律对买卖的定义?

买,是以交易的形式,付出一定代价得到的原本不属于你的东西,比如,你从小店那里花一元钱弄来一根冰棍。

卖,是以交易的形式,别人付出一定的代价得到的原本不属于他而属于你的东西,是从你手中交接到他手里的,比如小店阿姨得到一元钱才给你一根冰棍。

股权众筹特征?

股权众筹有如下特征

(一)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项目方都可发起项目。

(二)解决初创型企业融资难:帮助初创型项目方融资。

(三)依靠大-众的力量:投资人通常是普通草根民众。

(四)对人才的高要求:对项目初步的尽职调查团队、分析师团队、法务团队协助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及投后管理。

(五)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

股权抵债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欠下债务要执行股权的,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用转让股权的价款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冻结股权的法律依据?

有关上市公司的股权执行问题,最高院专门发布了《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28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权执行规定”)。但是对有限公司的股权执行规定则相对分散、不系统,散见于公司法、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中。

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在公司中的股权。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所采取的一种相对禁止股权转让的强制措施。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可以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红利分配请求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行使该权利不仅会使自己得利,同时还会使公司和其他股东受益,主要包括参与管理权、表决权等。 股权冻结的目的主要是限制股东从公司获取收益(如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如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股权及收益。而股权冻结并未否定股东资格,也不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29条的规定,股权应属于规定中“其他财产”,冻结的期限为两年,申请人可以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实践中有些法院可能会依据该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股权的冻结期限,而参照适用上市公司股权执行规定,则冻结股权的期限为一年。

股权协议的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影响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的主要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提到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禁止或限制隐名股东实施投资行为或投资于特定行业。如果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限制实施投资行为的人,或者其拟投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的特定行业,则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目的。此时,尽管股权代持协议本身并不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所禁止,但却可能因为其目的的非法性而被认定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从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

股权代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会有一些风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淘宝买卖法律规则?

(一)【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定”)规定了淘宝平台生态体系各方的法定权利义务,是淘宝平台规则制定、修订的法律基础。

(二)【规范基础】淘宝平台相关协议作为淘宝与其会员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淘宝平台规则的规范基础。

(三)【理念基础】淘宝平台生态体系各方践行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在淘宝平台上共生共赢、共治共建,自律规范发展,对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通过有益探索不断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是淘宝平台规则的理念基础。

债务和股权的共同特征?

股权与债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权利内容。充分认识股权与债权的不同,以便针对存在的不同,在股权转债权的工作中采取合理的措施。股权与债权的区别如下:

1.股权与债权的权利类型不同。

股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则不属于物权的范畴。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股权的内容主要为股东共同行使对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和收益权,并排除股东以外的他人的干涉。因此,股权具有物权的特征,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以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特定的债务为主要内容,债权的客体虽然一般表现为财物,但债权并不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是物权之外的独立的权利类型。

2.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完全相同。

股权的发生根据一般为投资行为或者交易行为,原始股股东的股权的发生根据是股东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行为,非原始股股东的股权的发生根据是股东之间以股票买卖为表现的对公司的投资转让行为。债权的发生根据有多种,常见的是以合同为基础的买卖行为,买卖的标的一般为财物,此种情况下的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可以相同。债权的发生根据也可以是侵权行为等,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以及债权和债务,其发生的根据就不同于股权的发生根据。因此,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完全相同。

3.股权与债权的权利内容不完全相同。

股权的权利内容主要为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股权中的资产受益、对公司资产的处分权等是具有所有权性质的权利,股权中的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则是具有经营权性质的权利。债权的内容通常有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以给付一定财产为内容的债权,直接表现为财产性的权利内容。以请求保护为内容的债权,并不一定表现为具有财产性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其权利内容就是要求公司在公司债券到期后偿付本金和利息。权利人对公司的债权是一种给付请求权,以财产为内容,但又不同于股权中的财产内容。股权与债权的权利内容有相同的一方面,也有不相同的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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