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不予和免于 免于 不予
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的程序?
(1)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②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④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免除处罚
免除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不予处分和免于处分的区别?
免予处分与不免予处分有根本上的区别。 不予处分,适用于那些经党组织审查,认为没有违犯党的纪律,或者虽然违犯了纪律,但情节显著轻微的党员。
免予处分,适用于那些违犯纪律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由于错误较轻,并且有免予处分条件的党员。
对犯错误的党员免予处分,有关组织要对其所犯错误做出书面结论。
不予处罚和免于免处罚的条件?
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的条件: 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不予定罪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决无法定罪,证明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支撑整个案件的判决,而犯罪嫌疑人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则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但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并有自首赔偿受害人等法定从轻情节,从而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予起诉和免于起诉对工作影响?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
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 (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免于处罚,不予处罚,有啥区别?
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它与不予处罚的规定有本质的区别。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不构成行政处罚意义的违法,本不应该处罚而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情况;而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已构成行政违法而只是由于考虑到有特殊情况存在,如:情节显著轻微等,不再科处行政处罚的情况。
12岁犯罪免于处罚还是不予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12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船舶上犯罪,追究全部刑事责任的年龄为16周岁以上,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只有触犯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毒、爆炸、投毒、放火之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不予受案的法律依据?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一条:“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不予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免于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有何区别如下:
1、免于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由检察院做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
2、免于起诉就是由于行为情节轻微不足以达到起诉审判的情况,立案机关会做出免于起诉的决定,这样不会进入法院审判的程序。免于刑事处罚则是在进行立案起诉后综合整体案情的程度法院做出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扩展资料:
免于起诉的条件:
基础: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
2、犯罪情节轻微的;
3、虽然罪行较重,但有显著悔罪、立功表现的;
4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罚的特殊情况的;
5、不判处刑罚也没有社会危险的。
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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