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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产品有哪些 法律产品有哪些类型

2023-06-14 23:59:34法律知识1

跟水产品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三、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

四、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一)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民事责任 1、销售者的产品合同责任 产品的合同责任是指产品的销售者不履行或不当履行产品质量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产品的合同责任同产品的侵权责任相比,一是合同双方,受损害的消费者与产品销售者之间以签订合同为前提条件;二是合同责任仅限于出售产品的销售者和直接从销售者处购买产品的买受者;三是损害赔偿的范围通常以赔偿买卖标的物——产品本身为主。(1)承担产品合同责任的条件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的、销售者应当承担合同责任:第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这是法律对卖主出售的产品的最基本的要求。不论其是否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都构成出卖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当产品不具备某些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比如商品残损)而事先作出说明的,销售者才不承担合同责任。第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第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重点案例解答2 在这个案例中,销售者计算机设备销售公司以其出售的产品价格便宜为由,认为不需要对售出的产品承担质量保证的义务。王磊在购买时知道这批设备售价便宜的情况,关键在于他并不知道存在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瑕疵,销售者也未对此进行说明,因此,销售公司销售便宜产品一样需要承担产品的质量保证义务。(2)承担产品合同责任的形式 承担产品合同责任的形式包括:第一,修理、更换、退货。这是销售者违反合同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或更换。经修理可达到质量要求而不影响产品的性能、价值的,出卖人应无偿修理;修理后达不到质量要求或影响产品阶性能、价值的,或买受人要求更换的,出卖人应予更换。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还可要求销售者退货。第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承担合同责任的重要方式。销售者售出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用户、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销售者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义务,又不按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责任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3)销售者对生产者、供货者的追偿权 如果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是由生产者、供货者的责任造成的,销售者在对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后,就可取得对生产者、供货者的追偿权,有权要求生产者、供货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则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2.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侵权责任 (1)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用户、消费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合同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产品侵权责任不以生产者、销售者与受害者有直接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受害者不论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是否有合同关系,都可就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向侵权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第二,正是由于产品侵权责任不以合同为前提条件,所以其主体不限于合同当事人。其权利主体(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包括由于缺陷产品受到损害的任何人,而不限于缺陷产品的买受人。其责任主体也不限于同受害人有合同关系的销售者,还包括产品制造商、批发商等。第三,从损害赔偿的范围看,产品侵权责任主要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一般不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2)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条件 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条件,也即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构成(承担)产品侵权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产品存在缺陷。产品存在缺陷是侵权行为人违反法律义务的表现,也是造成受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原因,因而它是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缺陷可以分为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和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的缺陷。第二,存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事实。消费者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是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前提和依据。如果没有损害事实,即使产品有缺陷,也不构成产品侵权责任,即“无损害,无责任”。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缺陷产品导致受害人患病、健康水平下降或者人体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等。财产损害是指缺陷产品引起其他财产的损失,一般不包括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第三,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产品缺陷是引起损害的原因,损害是产品缺陷造成的结果。如果损害事实不是产品缺陷造成的,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就不承担赔偿责任。(3)生产者的免责条件。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生产者末将产品投入流通,是指生产者未将产品投入市场、售给他人。生产者末将产品投人流通,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产品有缺陷是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不仅如此,这种缺陷还必须是生产者将产品投人流通时就已存在的。如果缺陷是在生产者将产品投人流通以后产生的,生产者则不承担责任。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的缺陷,是指根据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难以发现、而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证明存在的缺陷。这种缺陷必须是投人流通时实际上未被世人发现的缺陷,而不能是已有人发现,但其发现结果未被他人(包括生产者)掌握的缺陷。

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包括哪些?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9~32条、第35~39条的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以下产品禁止销售:

(1)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

(3)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失效、变质的产品;

(5)伪造产品产地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

消费者在遇到商家销售上述产品时可向当地质量监督、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有哪些特征?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法律性。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第二,社会性。

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

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

反应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法律有哪些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宪法、国际法等

法律有哪些坏处?

学习法律跟学习其他一样,都是有好处也有坏处的。因为法律也是一种技能,一种利器,就好比一把枪。你可以用它惩恶扬善,也可以用它胡作非为。这是这个层面的看法。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学习法律肯定会培养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行事作风。可是,有了法律的职业素养后,也会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喜欢钻牛角尖,都会不自觉地在一般认为不该较真儿的地方较真儿。还会什么呢?多了,这些都是坏处。

法律风险有哪些?

1、违规风险:违规,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是行业规定的行为。

这些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称为违规风险。

违规行为经常是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为其表现形式,这些行为的后果最终都会受到国家的追究和制裁。

此类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损失巨大,甚至导致一个企业的死亡。2、怠于行使权利的风险:

怠于行使权利,主要表现为不积极主动的行使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从而发生了本不应发生的不利后果。

典型的情况就包括怠于行使诉权,从而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受到法律强制保护的法律后果。

3、违约风险:违约,即违反约定的行为。违约行为主要发生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按交易双方的约定进行交易是其主要外在表现形式。这类风险最终往往是以承担违约责任而告终。

当然,违约风险有可能会导致己方损失的扩大,也有可能会导致己方损失的减少。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4、侵权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最容易侵犯或被侵犯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新品种权等等)、商业秘密、股东权益、劳动者权益等等。

5、其他行为不当引发的风险,主要是指除上述4类外的其他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职业法律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法律有哪些作用?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两类。一方面,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所以法律具有各种规范作用;另一方面,法律是一定的人们的意志的体现,反映了他们的利益要求,所以法律具有各种社会作用。英国学者拉兹曾经指出:“每一个法律制度必然有规范的作用,也总会有社会的作用。把规范的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的规范性;把社会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所具有的或预期的社会效果。”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规范性特性进行考察的,法律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律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分析的。法律的这两种作用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目的。

1.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故此,在法理学上,也有人把法律的规范作用称为“法律的功能”。法律的规范作用根据其作用的具体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表现为: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从另一个角度看,法律的指引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因此,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引,也相应有两种方式:①确定的指引。它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法律要求人们必须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积极的义务(作为义务);法律要求人们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如果人们违反这种确定的指引,法律通过设定违法后果(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来予以处理,以此来保障确定性指引的实现。②有选择的指引。它的涵义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模式,根据这种指引,人们自行决定是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这是一种按照权利性规则而产生的指引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也可分为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这是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所进行的划分;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这是根据法律的构成要素所进行的分类。

(2)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表现在: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

任何社会规范(道德、宗教规则、政策等)均具有一定的评价作用。但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这种社会规范的评价作用具有概括性、公开性和稳定性,所以这种评价更客观、更明确、更具体。法律的评价作用的优越性,使法律起到了其他社会规范难以起到的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可以分为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专门的评价是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这种评价产生法律拘束力。一般的评价是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不产生法律拘束力。

法律的评价作用同其指引作用是分不开的。如果说法律的指引作用可以视为法律的一种自律作用的话,那么法律的评价作用可以视为法律的一种律他作用。正因为法律能够指引人们的行为方向,才表明其是一种带有价值倾向和判断的行为标准。同理,也正因为法律具有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所以才具有指引人们行为的作用。而且法通过这些标准,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达到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表现在: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一般而言,它分为两种情况:①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即当事人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预计对方当事人将如何行为,自己将如何采取相应的行为。②对行为后果的预测。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人们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是会受到国家肯定、鼓励、保护或奖励的,还是应受法律撤消、否定或制裁的。法律具有预测作用是与法律的规范性、确定性特点相联系的。

(4)强制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表现在:法律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任何法律都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作用,是法律的其他作用的保证。如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预测作用就会产生疑问,教育作用的实效就会受到影响。总之,法律失去强制作用,也就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5)教育作用。法律的教育作用表现在: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社会一般成员的行为。法律具有这样的影响力,即把体现在规则和原则中的某种思想、观念和价值灌输给社会成员,使社会成员在内心中确立对法律的信念,从而达到使法的外在规范内在化,形成尊重和遵守的习惯。法律的教育作用主要是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的:①反面教育。即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法者本人在内的一般人均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②正面教育。即通过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奖励,对一般人的行为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法律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尤其是维护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发挥的作用。如果说,法的规范作用是从法律自身来分析法律的作用,那么法的社会作用则是从法律的目的和本质的角度来考察法律的作用问题的。法的社会作用的基本方式有确认、调节、制约、引导、制裁等。

从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点看,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律的社会作用大体上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

(1)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

法律的阶级统治作用是指法律在经济统治、政治统治、思想统治等方面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冲突和斗争。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掌握政权的阶级(统治阶级)必然把阶级冲突和斗争控制在一定的秩序范围内,他们利用国家制定和实施法律,来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统治地位合法化,使阶级冲突和矛盾保持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允许的界限之内,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出: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①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统治阶级用法律在经济上确认和维护自己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在政治上维护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包括镇压),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和意识形态;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在一定条件和限度内,也在法律中规定一些对被统治阶级有利的条款,向被统治阶级做出让步,以维护其根本的利益。②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因为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又有着利益冲突,统治阶级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适当给予同盟者在政治、经济上的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对同盟者滥用其权利,甚或对统治阶级进行政治对抗,也实行法律上的制裁。③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统治阶级也需要用法律来规定和确认他们自己内部各阶层、集团的相互关系,分配统治权和利益,惩罚内部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此建立起个人意志服从整个阶级意志的关系,通过这种服从,确保其成员的权利的实现,解决其内部因财产、婚姻等问题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保证其内部的和谐一致。

(2)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社会公共事务是相对于纯粹的政治活动而言的一类社会活动。其特征是:这些事务的直接目的并不表现为维护政治统治,而在客观上对全社会的一切成员均有利,具有 “公益性”。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上的作用具体表现在这样一些方面:①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包括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人身安全,保障食品卫生、生态平衡、环境与资源合理利用、交通安全,等等。②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即通过立法和实施法律来维护生产管理、保障基本劳动条件、调节各种交易行为等。③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即通过一系列法律来规划、组织像兴修水利、修筑道路桥梁以及开办工业、组织农业生产之类的活动,对这些活动实行管理。④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包括执行工艺和使用机器设备的标准,规定产品、服务质量和标准,对高度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枪支弹药)和危险作业(高空作业、高压作业、机动作业)的控制和管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

法律部门有哪些?

法律部门是指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机构或者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司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等。

2. 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客户提供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的机构。

3. 法律援助中心: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民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机构。

4. 政府机构:公安局、市场监管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处理和维护公共安全以及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机构。

5. 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厅、法制办公室等负责协调司法工作和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机构。

6. 仲裁机构:推广仲裁制度,处理仲裁事项的机构。

总之,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在不同的法律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您需要寻求帮助或者解决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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