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中法律解释 法理中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理学法律解释方法?
文理解释:文理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或文义解释,即依照文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这种解释要防止脱离法律的精神实质而断章取义或陷于形式主义。
2、逻辑解释:逻辑解释是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概念之间的联系,以求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作出确定的解释。
3、系统解释:系统解释是从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4、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又称目的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根据具体案件,从逻辑上进行解释,即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合理的目的进行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法理解释?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含义作出的说明和阐述。
法律解释主要针对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是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刑法、刑事诉讼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的具体条文作出了法律解释。
法理学法律解释的分类和方法?
法律解释的分类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
(1)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或法定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对有关法律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能够产生实际法律后果的说明和阐述
(2)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
①立法解释:就是立法机关在法律制定后,根据法律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法律的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进一步说明和阐述
②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③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法理名词解释?
法理,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法的渊源。法理作为法的渊源,目的在于弥补法律规范的空隙。在社会主义法中,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
因为法律无论如何详尽,也不可能把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社会现象都毫无遗漏地加以规定。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为最后适用的法源,即:法律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
法理社会的解释?
法理社会是指在社会体系中,有完善的,全面的法律来制衡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并以法律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手段。
法理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法的渊源。法理作为法的渊源,目的在于弥补法律规范的空隙。在社会主义法中,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
社会,即是由生物与环境形成的关系总和。
人类的生产、消费娱乐、政治、教育等,都属于社会活动范畴。动物或其他生物社会行为也属于社会范畴。
社会指在特定环境下共同生活的生物,能够长久维持的、彼此不能够离开的相依为命的一种不容易改变的结构(社会又被歪曲内涵作形容词使用,形容在人群中混日子过生活的人,特指混混,在年轻人中使用甚广)。
法律解释的特点是什么法理学的?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
法理学中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
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
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
则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在适用方法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法律原则是具有
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ps:法律原则的适用
1、穷尽规则(原则用于补充规则的漏洞)
2、个案正义(规则运用引发个案的不正义)
3、更强理由(原则同时压倒规则背后的形式原则与实质原则)
※当原则和规则在个案中冲突时,必须同时满足后两个条件,原则才能取代规则成为裁判的
基础。
法理学中法与法律的名词解释和区别?
法的外部特征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从其存在形态看,法首先是一种规范,但法不是一般的规范,而是一种社会规范,其特点在于它所调整的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或交互行为,这使得法与思维、语言、技术等规范相区别。
法作为一种规范,当然具有规范性特征,它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可为、勿为和应为三种模式。从效力上看,法这种规范所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而且在生效时间上也是反复适用的。 (二)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一切法的产生,大体上都是通过制定和认可两种途径。所谓制定,就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所谓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包括明示认可和默示认可两种方式。“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还意味着: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而且该法律体系各规范之间不能相互矛盾。法在形式上总是一元的。 (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但法具有国家强制性,法之所以要具有国家强制性,主要是因为:第一,法不能始终为人们自愿地遵守,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第二,法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适用。当然,国家运用强制力保证法的实施,也必须依法进行,应受法律规范的约束,否则,国家强制力就成为赤裸裸的暴力。 (四)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所谓法的普遍性,也称为“法的概括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的效力对象具有广泛性。第二,法的效力具有重复性,法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反复适用的效力。当然,法也是有局限性的。 (五)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法之所以具有程序性特征,主要是因为法律在本质上要求实现程序化,而且程序的独特性质和功能也为保障法律的效率和权威提供了条件。总之,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程序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是通过法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来体现和调整、维护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转自学易网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基础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生活中的法律解释?
将法律条文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然后作出合理的解释。
法律中的或者怎么解释?
一、“或者”表示一种选择关系,一般只指其所连接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还有一种意思就是两者皆可,一般选择权在权利方。
二、表示指其所连接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有土地建住宅的,以上两种行为都是违法的。
两者皆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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