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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的知识

2023-06-14 05:49:09法律法规1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猜改逗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歼告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扩展资料: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

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

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穗卖义法制。

法令制度:

《管子·法禁》: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

汉贾谊《新书·制不定》: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

清何琇《樵香小记·钧金束矢》:夫圣王之世,法制修明,豪强纵暴,有举其官者矣,安用讼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制

1.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2.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3.其主要特点是强调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公民普遍守法,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限制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专横,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3.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是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内容的有机统一。

法制知识涉及到很多方面,下面我们以抵制毒品的方法为例谈一下有哪些方法?

毒品危害银困无穷,广大学生为了保护自己,应团结起来败斗,坚决抵制毒害。

1.从思想上真正认识毒品的危害,形成全社会、全校、全体同学坚决反对毒品危害的氛围,让大家共诛之,共讨之,使贩毒分子和吸毒者不能接近我们。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同学们应该明白,你们是国家的主人锋枯念,责任重大,要集中一切精力,搞好学习,要抵制毒害等一切腐朽的东西,并立志要在你们手里消灭这些丑恶的东西。

3.克服不良的兴趣爱好。兴趣爱好一定要有益于身心健康发育,有益于自己形成高尚的人格,有益于自己学习成才,有益于社会。

4.要与好人交友。好的朋友有助于搞好学习,积极争取进步,但如果与坏人交朋友,就很容易被诱惑而参与偷、抢、吸毒等违法活动。所以,交朋友,一定要慎重。

青少年法律常识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培仔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配如汪,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橡隐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今天各地的媒体上,当然少不了有关开展普法活动的消息。

26年前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01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在全国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以示纪念。有的国家则把“宪法日”规定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法定的“休假日”。其作用都是为了普法宣传。较之七年前,中国的法制建设又大大前进了许多步,应该说,在全民普法上,“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设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国家确定的各类别的法制宣传日、周、月不一而足,全民学法已成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在这些日子,法制宣传职能部门或行业的领导机关组织各单位上街开展义务咨询、发源仿表演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组织法制文丛宽艺汇演等等。这样的方式既有规模,又有声势,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也形成了较大影响,这无疑是很好的宣传形式。但长期重复这几种宣传方式就容易产雹郑纤生疲劳——宣传者和受众两方的疲劳,形式大于实质,消解了宣传的效果,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作为组织方,得在法律条文和百姓生活之间的契合点上做足文章,想出新鲜的点子,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服务大众。

在现代社会,法律涵盖了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没有法制观念,就不能算是合格的现代公民,就没有真正的法制社会。老百姓希望天天都是“3·15”,因为他们看到了这一天与他们生活不可分割的特殊关系。其实,“3·15”更像是“12·4”的一个子项,因为,根本上说,保护任何一项权益,都是一个法律问题。现代社会,一年365天都应该是“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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