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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法律后果 仲裁受理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023-06-13 21:37:42法律知识1

借用设备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如果出借人对出借物的瑕疵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借用人的话,出借物致人损害时,出借人如果不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民法公平原则。

二、出借人出借使用物与借用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实物借贷合同关系,出借人负有出借物没有重大瑕疵以及告知瑕疵的附随义务,如果出借人没有完成这种附随义务,其出借物致人损害,那么出借人是违反了合同义务,有权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生效判决被撤销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就是当事人可以不执行判决书上的内容。当案件结束后判决书下达了,15天之内败诉方如果没有提起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了。

而在二审中如果把一审的判决生效给撤销了就意味着一审可能存在问题,那么案件或是发回原法院重审或者直接改判,总之就是当事人可以不执行判决书中的内容。

撤诉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

司法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起诉后,因未缴纳诉讼费而被视为自动撤诉。在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后,又再次提起诉讼,而对方一般会以自动撤诉视为没有起诉为由,辩称当事人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起诉。那么,起诉又撤诉,是否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呢?

案情

2014年2月15日,邓某(当时是某村村长)以为获取旅游经营权为由,向熊某借款贰拾万元,约定利息四分,熊某分多次凑齐借款借给了邓某,邓某给熊某写了一张借条,借期为一年,2015年2月16日到期。2017年2月10日,熊某向法院起诉,但未预缴诉讼费,七天后法院按原告熊某撤回起诉处理。2018年8月6日,因邓某仍未归还借款,熊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邓某归还借款。

分歧

关于起诉后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

起诉后又撤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起诉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其真实的请求意思并未因撤诉而自动消失。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表明当事人已经提起诉讼。因而,起诉后又撤诉的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第二种观点

起诉后又撤诉的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权利人起诉后又自动撤诉,表明了他放弃了对请求权的行使,即不行使权利,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是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根据法理和民事诉讼法上“诉的撤回,视同未起诉”的诉讼规则,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不能发生起诉的法律后果,可视为权利人没有起诉。因此,起诉后又撤诉的,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当事人提起诉讼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提起诉讼”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法定情形之一。法律对提起诉讼没有作任何限制性规定,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和诉讼阶段上的要求;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只有提起诉讼后没有撤回起诉或被按撤诉处理才算是“提起诉讼”。因此,对当事人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理解,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和限制。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不能因之后的撤诉而否定之前的起诉。当事人的撤诉行为也不可能溯及已经形成客观事实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第二,法院是否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不是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不能以法院是否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节点。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才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

第三,更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实践中,存在权利人确无能力交付诉讼费,但又未获得诉讼费缓减免的情形,故据此认定诉讼时效未中断,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反而纵容了债务人逃避债务的不诚信行为。

基金份额质押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实际操作中有投资者进行过这样的质押,不过不同于已经成熟的公司股权质押,私募基金合伙份额质押的设立标准无论在法律法规层面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承担怎么写?

如你们不按合同履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们承担。

退伙产生什么后果?退伙产生什么后果?

  如果有签署相关的合同,中途退伙,就属于违约。  这个主要是看合伙之前有没有相关的合同约定条款,如果合同之中有对相关的违约情况有说明,则中途退伙则属于违约情况,则可以提请法院申请相关赔偿;  如果没有相关的约定和规范,则最多属于违背诺言,是道德问题,并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藐视法律的后果?

在中国没有藐视法庭/法律这个罪名。但在英国这些英美法系则有藐视法庭罪。这个就比较接近你的提问

在中国藐视法律无罪。藐视法律而实施的行为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蔑视法律不犯法,法律不管人的主观思想,只管客观行为

打人,不管是谁,只要故意打了,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受到轻伤以上,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早恋的法律后果?

早恋并不触犯法律,不用考虑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耽误了学业你要考虑承担影响前途的后果

假释的法律后果?

一、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产生的条件?

1,法律文书的制定者:制定者必须有权利制定该文书,具备法定资格。

2,法律文书的制定对象:法律文书的发出有具体的对象或者说是接受者,包括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

3,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必须依法制定。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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