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撞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撞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知乎

2023-06-12 23:22:46法律知识1

开车故意撞人没撞着负法律责任吗?

我的答复是:当然付责任。如果一个人在开车的过程中,故意撞人,虽然没有撞到,但已经构成犯罪,你这是要谋害他人啊。因为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车速很快,如果撞到人,那这个人就有可能是被撞死或者残疾。因此,这种行为,是故意伤害罪,应该要判刑的。谢谢😜

二级精神残疾撞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是在发病状态那就判不了了,因为精神病人是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换句话说就是精神病在发病的时候所做的事他本人无法去负责,最多也就会派一个强制治疗,但是如果精神病人不是在发病状态下袭击别人导致死亡的,那他就要为此事负责了,必须要看它是属于间歇性精神病,还是属于长时间都是思维混乱的那种精神病,如果要是间歇性精神病在没有发病的时候持械伤害他人他照样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具体的公安部门会对精神病人做检查的。

喝酒骑电动车撞人要负法律责任?

从驾驶员角度来看,首先确定驾驶员是饮酒还是醉酒差别很大,饮酒行政处罚不用拘留,醉酒是刑事处罚。并且根据道交司解18条二项理解的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但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商业三者是肯定拒赔的。

如果在没报警的情况下,受害人目测伤的不是很重可以私下和解,但一定以书面形式签订一份私了协议。

从伤者角度来看,私下和解有一样好处就是事故解决迅速,不耽误事,避免了法院起诉等一些环节。

但是和解也有弊端比如伤者的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赔偿被忽略,或者伤者后续治疗费,复查,后遗症等费用就很难再让侵权人赔偿了。

建议和解时赔偿款交付到伤者手里再签和解或私了协议,尤其是侵权人的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下。个人一点看法,水平有限,请包涵。

科三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科目三考试是在有车流的实际道路上进行,所以考试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防止学员考试发生意外,学员在考试期间都会有安全员的跟随,安全员的作用不仅仅是监督学员考试,其中重点就是防止考试发生交通意外,这也是为什么科目三考试,很多学员被安全员踩刹车的原因。

科目三考试,开车的学员是一位没有拿证的新手,安全员也不知道这位学员开车技术到底如何,有时候可能学员犯一个错误就能引发一场交通事故,所以学员考试安全员观察的很仔细,学员在操作时缺乏安全意识,那么安全员是有权判学员挂科,如果学员考试存在安全风险,那么安全员也会及时踩刹车来避免。

科目三考试虽然有安全员的陪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科目三考试没有安全风险,安全员能够在一般情况避免发生车祸,但是有时候车祸并不是安全员能够阻止的;我们考驾照的时候,很多人会说在没有拿到驾驶证之前,无论是练车还是考试,这期间发生了车祸,那么责任都不是由学员来承担,所以科目三考试发生车祸,学员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欺骗感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利用感情骗取他人金钱属于诈骗的行为,情节较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女子虚构身份利用感情诈骗20余万 丈夫报警

家住青岛市黄岛区的女子刘某虚构身份多次利用感情诈骗他人,其中一名受害者竟然是刘某丈夫的战友,战友告诉了刘某的丈夫杜某,杜某毫不犹豫打电话报了警。4月20日,记者了解到,刘某共涉嫌诈骗金额20余万元,目前已经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

4月18日下午5点多,青岛公安局黄岛分局张家楼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杜某报警,称其老婆涉嫌诈骗,这对民警来说也是新鲜事。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杜某家中了解情况,杜某告诉民警,他老婆刘某虚构身份建立多个微信号,诈骗其战友韩某,被韩某发现告诉了他,他就想到赶紧打电话报警。根据杜某反映的情况,民警将嫌疑人刘某带回所内审查。

经审查,2014年10月份,刘某通过其丈夫认识了丈夫的战友韩某。后刘某利用自己申请的微信号虚构了“韩雪”的身份,并用此微信号加韩某为好友,后同韩某在网上确定恋爱关系。

确定关系后,刘某开始她的诈骗计划,她谎称自己的母亲治病需要钱,让韩某想想办法给她一部分钱。韩某先后十余次通过直接交给刘某或给其银行卡存款、转账等方式,给刘某共计18万余元,让其用来给母亲治病。

2014年12月份,尝到甜头的刘某又用同一个微信号虚构了“刘晓楠”的身份,同崔某在网上确定了恋爱关系,后谎称出差钱包被盗,骗取崔某1万余元。

其间,韩某再联系“韩雪”一直没有动静,直到今年4月的一天,韩某去“韩雪”的朋友圈发现一张照片跟其战友杜某的妻子很像,于是便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杜某,杜某报警。

刘某诈骗韩某、崔某共计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诈骗已被黄岛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

酒后开车故意撞人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故意撞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过失撞人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未满十六岁未婚生子,需要负法律责任吗?男方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未满十六周岁就未婚生子的,属于违反计生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依法缴交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具体的缴交数额,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而男方作为子女的父亲,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我打电话让朋友出来结果他开车撞人了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你好,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一,你打电话约朋友出门的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

第二,他开车撞人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认定的。

第三,交通事故与你没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是由于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也可以说你与本案无关。所以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劝酒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负法律责任

劝酒不当一般指的是违背醉酒者的个人意愿进行劝酒或者未尽到共饮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强迫性、威胁性的劝酒。比如用“不喝你就是看不起我、不喝不够朋友、不喝这个位置你就不要坐了”及其他过激语言刺激对方、要挟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失去意识,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还在劝对方喝酒的情况下,致使对方因此受伤或者死亡等后果产生,劝酒人都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二种: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是病理性醉酒(酒精过敏或吃了头孢等),但还是劝其喝酒,致使对方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进而引发心脏病、心肌梗塞、过敏等疾病,这样的劝酒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种:同饮者未履行照看义务。例如饮酒者因喝酒致其意识不清、甚至无意识,已经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能力,那么,同桌饮酒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对醉酒者照顾看管的义务,都负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将醉酒者安全地送到家里或者医院的义务,送到家里,如果家里没人,致使醉酒者无人照看,出现了意外,所有的同饮者都应当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

第四种:明知对方醉酒放任酒驾或醉驾。在醉酒人已经醉酒的时候,同饮人应当劝阻醉酒人不要开车,帮其寻找代驾或叫未喝酒的同饮人送其回家,避免醉酒人酒驾发生意外,以至于同饮人都负有相应责任。

扔烟头的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抽烟抽到最后,有一个灭烟的需求,不然直接扔会引起火灾,往花盆里扔烟头的目的不是扔,是灭。你可以在旁边放一个装水的小瓶子,或者直接放一个烟灰缸,再把花的铺面弄整洁点,别人就不好意思扔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21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