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 法律援助
什么是指定辩护,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但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的,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是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前面说的是相关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都一定会为其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对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也会为其指定辩护人,但是对于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许多法院并不一定为其指定辩护人。
法律援助由谁指定?
答:1、法援中心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工作,指派应遵循公平、合理、有利受援人的基本原则
2、法援案件优先由法援专职人员具体承办,确需指派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援助的,尽可能以轮流的方式指派,确保辖内有义务提供法援服务的人员,合理承担援助义务
3、刑事法援案件应当指派法援专职律师或社会执业律师承办
4、经审查决定提供援助的案件,法援中心应在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指派具体承办人员开展工作
5、人民法院指定的法援案件,法援中心应在收到指定函之日起三日内安排援助人员并函告人民法院
6、同一法律案件的同一受援当事人,可酌情指派l—2名援助人员提供帮助
7、指派通知可直接送达受指派人员,也可送达受指派人员所在单位
8、拒绝援助或未按指派要求履行援助义务的,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出庭辩护吗?
当然可以,法律援助中心是指派律师为当事人进行指定辩护的,在刑事诉讼领域享有跟自行聘请的律师一样的权利。
刑事辩护借钱请律师还是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你经济条件许可,你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你辩护。如果你经济比较困难,又需要委托律师帮助你辩护,你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不管是你自己委托的律师,还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律师都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为你辩护,不存在所谓花钱与不花钱的差别。
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你说的是刑事辩护制度吧,根据新的刑诉规定有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未成年人。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3.盲、聋、哑。
4.尚未完全丧失控制和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
5.经济条件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
前四种属于强制,第五种属于申请辩护。
此外,在刑诉中,“应当”和“可以”的区别是很大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只有上述5中情形。
指派律师进行指定辩护的时间起点?
自收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通知之日起为起点。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全心全意辩护吗?
这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为当事人或者相关组织提供法律帮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全心全意进行辩护的。
而法律援助是国家的司法救济的一项举措,对于接受此项工作的律师,其工作任务与代理的其他律师的工作没有区别。都是全心全意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辩护的。
什么人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是指没有律师资格证的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有: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4、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刑事速裁案件可以不指定辩护人吗?
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速裁庭可以请律师,因为速裁庭也是辩护的审判庭,是民事案件中比较简单的情况就可以用快速的方式进行判决的,是比较好的方式
刑事辩护中如何选择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轻罪辩护?
各国都会存在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
故意杀人罪
,辩护故意伤害罪。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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