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中的法律 政治学中的法律法规
政治学中对政治的定义?
政治是指一个政权,政党治理国家的宗旨,是国家权力为主体的核心,是全社会体制的总和。可以牵动整个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与支配的行为力量。政治是研究社会具体行为的理论和考察权力的行使方针,是政府,政党,团集或个人在国家事务方面的行动以及治理措施的决策。
公务考试中的政治学类包括?
研究生 本科 专科
(七)政治学类 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民族政治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文化交流,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东亚事务与东亚关系,国际事务,行政管理学,政治学 政治
法律是不是政治学的一部分?
法学有人认为是独立的学科,也有人认为是政治学的其中一部分。政治都是带有偏向性的,有人说法学是中立的,但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和守护者都是带有政治偏向的,所以我认为法学也是政治学的一部分。法治是一个政治学范畴搞法学研究的人大多认为法治是一个法学范畴,并从法学上阐述其含义。其实法治本质上是一个政治学范畴,只有在政治学视域内才能真正揭示其内涵和功能。
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1、法律原则的概念: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者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者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2、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法律原则的适用不同于法律规则“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出现,而是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3、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政治学中“国家消亡”的名词解释?
国家的消亡名词解释:
无产阶级国家完成了自己的特殊使命之后,因失去其存在的条件而自行消亡。
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资产阶级国家是建立在剥削制度基础上的,是维护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工具。它是不会自行消亡的,被剥削的的阶级只有通过革命斗争的手段,推翻和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用无产阶级国家去代替它。而无产阶级国家不是被废除,而是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强化之后,随着各种条件的成熟而走向“自行消亡”。
列宁认为,国家消亡的过程将经历三个阶段;第一,政治国家。这是无产阶级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后,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质。但它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过渡性质的国家。第二,非政治国家。
即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国家。这时国内剥削阶级虽已消灭,社会职能逐渐失去其政治性质,但是为了维护社会利益,还必需保留具有强制性权力的国家。第三,国家的完全消亡。其条件是: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高度发展,物质财富的充分涌流,阶级的完全消亡,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完全消失,“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已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高度发达,人人都能充分直接地管理社会事务,人们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修养,十分习惯地遵守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国际上的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已不存在等。
国家的消亡,标志着人类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正像马克思指出的:在共产主义社会,“代替那个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
法律名词中?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律部门,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法律中的明知意思?
“明知”是我国《刑法》对故意犯所规定的构成因素。
在我国刑事法对“明知”类型的表述中,长期以来一直使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尽管司法解释运用“应当知道”具有功利性的价值考虑,以便破解司法机关证明被告人“明知”心态的难题,但这也会混淆罪过的基本类型划分,危及刑法的基本理论,故需要进行理论和立法技术层面的深入分析。
生活中的法律解释?
将法律条文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然后作出合理的解释。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问题是: A经济管理行为B签订合同C战争D发行股票 答案是C,其他项都是法律行为,会产生相应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 比如B 项会产生合同关系。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社会事件有政变,游行示威,战争等, 自然事件有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华政政治学与行政学能辅修法律吗?
可以的,华政西政都是以法学教育而著名,并且学校也积极鼓励学生辅修法学,只要你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以辅修法学的,与你本科学的什么专业没有太大关系,学校也不会在那方面限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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