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导法律实施 政策指导法律实施主体是谁
法律实施的主体?
法律实施主体,也称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法律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1、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的人,即生物学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2、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3、国家: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新法律实施追溯旧法律吗?
新法律实施追诉旧法律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实施什么就业政策?
主要实施,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选择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政策
参与实施和指导的区别?
我感到,它们的区别在于:参与实施是指不仅参加某一项工作或活动,而且对如何完成工作或活动作出详细规划和实践其中。而指导只限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的帮助、筹划和支持,不亲自参与其中。
参与实施是完成工作和活动任务的主体,指导则是客体,大部分是代表上级起策划性指示导向作用。两者不能并提,有主次侧重之分。
法律实施机制包括哪些?
法的实施机制(上下位概念:社会调整→法律调整→法的实施机制)
法的实施机制是社会调整机制的一种。法的实施不仅是法律对社会进行调整或控制的动态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依靠多种机制、制度和程序运行的系统工程。 法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法律制度及程序、非正式制度、法律职业群体、法律意识、法律实践活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社会自治与公民个人的参与等。
另一方面, 法律无法单独实现对社会的控制,而必须依赖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控制系统和各种手段的整合, 即法的实施必须充分重视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宗教、共同体规范等调整机制的作用,使国家权力和法律调整与民间社会自治性调整机制相互协调,法的实施机制本身是一个法律与社会机制、国家权力民间社会力量互动的过程和系统。
1993年实施的法律?
1993年颁布实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另外,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1995年实施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条 国家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第三条 国家保障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自由,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保护科学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全社会都应当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第四条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应当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应用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事业。第六条 (一)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高等教育、产业发展相结合,鼓励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和相互促进;
(二)国家加强跨地区、跨行业和跨领域的科学技术合作,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
(三)国家加强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计划的衔接与协调,促进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资源、技术开发需求的互通交流和技术双向转移,发展军民两用技术。
法律正式实施的概念?
法律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式。
法律实施监督的功能?
法律监督亦称“司法监督”或“检察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系合法性的监督。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的监督:一是一般监督,即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守法,负有监督责任;二是部门监督。即对公安等部门的侦察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负有监督责任;三是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法治监督作用:
1、有利于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
2、有利于人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3、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产业政策指导目录?
第一类 鼓励类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7、管道输煤
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
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0、煤电一体化建设
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
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第二类 限制类
1、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低于120万吨/年,宁夏低于60万吨/年),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煤矿项目
6、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1、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小煤矿
2、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甘肃、青海、新疆15万吨/年以下(不含15万吨/年),其他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含9万吨/年)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僵尸企业”煤矿;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且符合资源、环保、安全、技术、能耗等标准的煤矿,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或推迟退出
3、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以及高砷煤炭(动力用煤中砷含量超过80μg/g,炼焦用煤中砷含量超过35μg/g)生产煤矿
4、6AM、φM-2.5、PA-3 型煤用浮选机
5、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6、PG-27型真空过滤机
7、X-1型箱式压滤机
8、ZYZ、ZY3型液压支架
9、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10、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淘汰)
行政机关实施了违法的行政指导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你要的东西法条里都有
行政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情形包括紧急避险行为、或者执行职务需要等,比如人民警察法赋予警察采取强制措施和使用武器警械的权利,国防交通法和国防法给予军事交通机关的优先通行权等。
具体参考民法和侵权责任法根据具体行政行为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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