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就被告法律规定 原告就被告法律规定是什么
被告如何反诉原告?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反诉后,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反诉的诉状、证据,提出答辩及反驳的证据,积极应诉。被告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原告进行反诉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牵连的诉讼请求。例如,甲对乙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将其打伤的医疗费用。在诉讼过程中,乙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甲赔偿在同一打架事件中甲伤害乙而使乙花费的医疗费用。乙对甲提出诉讼请求的诉讼,就是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提出反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
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被告变原告离婚可以吗,离婚案件被告起诉原告,两原告?
可以。这个意义不大,大不了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已,也就是原告的目的达到了,法院会判决准许离婚。至于财产分割,不论原告被告,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最后由法院裁决。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反诉原告i,没有任何意义。
原告起诉被告,被告又起诉原告,需并案处理吗?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经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原告败诉被告欠原告欠款怎么判决?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或者15日内归还原告欠款。原告败诉,法院没有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欠原告的欠款原告可以另案起诉,要求被告归还自己欠款,法院一般会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归还原告欠款,或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撤诉被告可以要求原告赔偿吗?
可以。原告在起诉时,为保证诉讼结束能获得经济利益,往往会同时申请诉讼保全,也就是冻结被告相应的金钱标的,法院要求原告对保全提供担保,万一原告败诉,或者撤诉,给被告造成损失,比如,被告因财产冻结,无法支付货款,造成被告的过程延误造成损失,或者无法使用流动资金造成的利息损失,因原告的诉讼行为而起,所以,原告撤诉,被告可以要求原告赔偿被告可遇见的损失。
被告服刑期原告能起诉被告吗?
可以的。
对于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是属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这个即使对方已经判刑,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到时候对方照样需要赔偿自己。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
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给原告身份信息?
原告向法院起诉,立案庭在审查起诉时,是否必须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证明,以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有明确的被告”的要求。对此,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分歧。有的法院就明确规定必须提供,其作法为:“被告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卡或暂住人口信息卡;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则应当提供工商局或其他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工商经济信息中心查询通知单等。对于当事人在立案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补交。否则不予立案。”
一、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法院立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有被告的名称(或姓名)、地址(或住址)就属于有明确的被告,无须额外增加其他要求。当然,在当今社会,通讯发达,一般可要求提供被告的电话(但不是必要条件)以便联系。
延伸阅读:
在众多案件中,原告有时很难提供被告的身份证明,如损害赔偿纠纷等,原告何以提供被告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当被告是非自人时,如果法院不立案,原告的律师也不能到工商局查询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工商局要求律师凭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才能查询相关企业的档案),律师尚且如此,则原告本人或其他代理人更为艰难。故把提供被告的身份证明作为立案条件的作法是强人所难,将把许多原告拒于法律保护之外或迫使原告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物力去寻找被告的身份证明,增大原告的负担,引起原告的不满。
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
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负责举证。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人民法院应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被告反诉原告怎么解决?
被告在诉讼中若提出反诉,原告首先应当当庭申请中止案件的审理,要求法庭对被告的反诉给予原告答辩时间和举证时间。
其次,要积极针对被告提出反诉收集证据,拿出应对措施。在民事诉讼中,可能会出现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情况。反诉是针对原告的本诉而言的,而被告的反诉一旦被法院认可,那么不但原告的本诉无法胜诉,还有可能要向被告赔偿损失。
被告追加被告对原告有不利吗?
一般没有不利。被告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是案件当事人应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是否同意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裁定。
一般被告申请追加被告需要得到原告的同意,因为法院是不告不理。如果原告不同意起诉其它被告,法院只能将追加被告列为第三人。因此不会对原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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