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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款单子在法律上怎么解释?

2023-06-10 12:01:50律师案例1

一、地基款单子在法律上怎么解释?

地基款单的在法律上就是一种证据,可以作为诉讼用。

二、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如下三点: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 建设困吵稿用地使用权 。房汪孝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碰雀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成员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建设自用住宅为目的而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排他性权利。

特征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的所属主体特定,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是本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是依法建造、保有个人住宅、庭院而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4)宅基地使用权须经合法手续取得。

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有完备合法的手续。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5)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是可以进行继承的。

(6)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之宅”制。

三、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以下三点: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 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具有使用、占有、收益的权利。能够极大的是利用土地。为农村建设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激发农民的主动性。 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三、法院拍买农村宅基地房屋有法律依据吗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

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农村宅基地房屋。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法院只能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强制执行,采取抵债或拍卖的方式偿债务,但是农笑橘闭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不同,债主不会接受农村房屋抵债的方式(除非债权人是同一集体成员),其他人员也不会竞拍这种需要拆走的房屋,因为房子离开了地基就没价值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伍盯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碰裂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农村宅基地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腊宏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二十四、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纯穗用权出让手做局卜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农村宅腊宏基地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纯穗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二十四、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做局卜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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