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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参保凭证?

2023-06-10 10:02:49法律法规1

什么是参保凭证?

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发票。

具体内容

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证书样式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个人编号

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地址

在本地参保起止时间

本地实际缴费月数、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

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

养老参保凭证是证明您在社保局参加了养老保险,这个凭证上有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参工时间、参保时间、具体缴费年限及金额等信息。

签订保险合同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 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 保险合同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合同 。 前款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亮友配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 合同成立 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 合同解除 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 合同订立 时敬指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告竖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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