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天津法律咨询收费标准 天津法律咨询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3-06-10 01:17:11法律知识1

云南省法律咨询收费标准?

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

(经2016年12月30日云南省律师协会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5号)等规定,结合云南省律师服务行业的实际,针对实行市场调节价部分的律师服务收费(以下简称“律师服务收费”),制定本行业指引标准。

第二条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本指引标准供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协商确定收费时参考使用。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者综合采取期间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一)期间固定收费,是指为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用。

(二)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项委托法律事务或每一法律服务阶段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虽然涉及财产关系但不考虑财产价值仅根据工作量、工作内容确定费用的法律事务,如代书、不适合按标的额计收律师费的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按照案件争议标的额、项目涉及的争议标的额、交易额,按一定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计价方式。按标的数额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和项目,包括民事诉讼、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仲裁案件,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四)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采用计时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填写工作日志,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五)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一定金额的基本服务费用(或约定不收取基本服务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方式等先行约定,根据目标、效果的实现情况,按约定金额或比例支付的收费方式。

以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

2、实行政府指导价外的行政诉讼案件;

3、婚姻、继承案件;

4、群体性案件。

(六)其他收费方式,是指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约定更符合所委托事项实际情况的其他律师服务收费方式。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律师的执业经历及业务能力;

(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职称、律师的执业年限和工作水平;

(六)委托业务的重要性、标的价值大小;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八)其他影响到律师服务成本、支出和工作量的因素。

第五条指引收费标准如下: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可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优惠。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案件的收费可按标的额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4、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案件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涉及到外语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1至5倍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5、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异地办理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至5倍。

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由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案、名誉纠纷等案件;

(4)取证困难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6、民事诉讼、仲裁案件,除国家规定不得实施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外,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等情况协商确定,涉及财产关系的,建议不高于争议标的总额的30%。

7、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可按一审阶段标准收费或根据案件情况实施风险代理收费。

8、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二)行政案件

1、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等的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行政案件的申诉,参照民事申诉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非诉讼业务收费

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可参照不低于以下标准收费:

1、法律尽职调查、发行债券、上市等:

(1)法律尽职调查为50,000元/件;

(2)首次发行债券为100,000元/件;

(3)新三板挂牌为200,000元/件;

(4)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为1,000,000元/件。

2、其他证券类业务、投资融资、兼并重组、企业改制等非诉业务,每件收费不低于5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可参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金额:

(1)10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0万元)为1%,收费额不足50,000元的,按50,000元收取;

(2)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0.6%;

(3)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3%;

(4)1亿元以上部分为0.1%。

3、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案件,收费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确定。

(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若采用年度固定收费方式的,可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预计的律师工作时间、顾问单位上年度营业额、顾问单位法律风险程度、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收费额,可参照以下标准收取:

(1)担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常年法律顾问,30,000元-100,000元/年。

(2)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80,000元-300,000元/年。

(3)担任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000元-600,000元/年。

(4)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常年法律顾问,10,000元-200,000元/年。

(五)前述各类业务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计时收费方式,计时收费的标准为300元-3,000元/小时。

(六)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翻译费、差旅费、交通费、跨境通讯费、邮寄费用、专家或专业机构咨询论证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以下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不适用本指引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收费应当遵守以下规范:

(一)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应当签订书面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应当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其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

(四)律师事务所按本指引标准计算律师费用后,可根据与委托人的长期合作关系,酌情给予优惠。

第八条附则

(一)律师事务所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本所的律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边疆民族地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由当地律协制定相应行业指引收费标准。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执行本行业指引标准收费,避免行业不正当竞争,律师事务所之间因不正当竞争产生的纠纷,由省律师协会或授权州市律师协会负责处理。

(四)本指引标准由云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五)本指引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天津跑腿收费标准?

1、同城速递10-15元起/次(单程)

  2、特殊情况(送单过程中出现办事按另加十元一小时计算))。如在服务过程中遗失损坏物品文件等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按每件*高人民币200元赔偿,委托人必须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3、单次跑腿携带物品如超过二十公斤,价格另行商议

  4、三公里内起步价代购票购物)15元/张节假日另定)代购物15元起代购飞机票;

  5、跑腿的收费根据服务内容而定,帮我送、帮我取都是根据距离收费,像代排队是根据排队时长收费,一般根据距离收费,下单时输入寄件地址和收货地址会显示具体价格。

天津卡丁车收费标准?

卡丁车基本每个大型游乐场都有,费用是30元一圈

天津暖气收费标准?

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热费结算和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经营集中供热的企事业单位和接受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包括热电、地热、锅炉供热)均热行本办法。

  第三条:凡接受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必须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供热合同,按规定的时间缴纳采暖费,否则供热单位有权不予供热。

  第四条:供热单位向热用户收取采暖费,必须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供热价格和有关部门规定的供热建筑面积范围计算采暖费。

  第五条:供热建筑面积是指不包括公用楼梯间等公用建筑面积和敞开式阳台的建筑面积。原设计封闭式的阳台不计算供热建筑面积,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对供热建筑面积的计算可能采取实际测量的办法确定。如发生争议,可提请各区供热办公室直至市供热办公室协调、仲裁。

  第六条:用户当年不用热,必须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暂停手续,由供热单位采取措施停热。未售出的空户由产权单位缴纳采暖费。

  第七条:本市冬季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供热办公室根据气候变化,作出提前或延长供暖期的决定,提前或延长期内不再加收采暖费。

  第八条:采暖费包括室内采暖设施的维修费。

  第九条:供热单位依据市民政局津民字[2000]44号文件,对特困户居民采暖费可以适当减免。

  第十条:供热单位收取采暖费,必须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集中供热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对历年欠交采暖费的单位和居民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原供热采暖费价格收缴。

  第十二条:热用户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交纳全部采暖费,对超过采暖费交费日期的要加收滞纳金,对拒不按合同缴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以对期停止供热或依法诉讼。

  第十三条:供热单位要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冬季持续稳定供热,对供热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私利和对用户报修不积极处理造成损失的要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对其当事人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原下发“关于调整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和制定居民取暖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附件,“天津市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结算和收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分别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供热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511收费标准?

天津511路 郊区线路 开发区西区公交站07:00-19:30 → 体院北06:30-19:30 ; 票价2.00元--5.00元,无人售票,城市卡无效,月票无效 天津泰达公交公司

天津电费收费标准?

其实没有这么复杂目前居民电价为0.49元商业 用电是0.98元

天津机场收费标准?

停车场位于天津机场航站楼前,计费标准:

  小型客车每辆每半小时2元,每超半小时加收2元;

  大型客车每辆每半小时4元,每超半小时加收4元;

  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昼夜停车第一天60元,自第二天起每天50元。

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30000元。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一)民事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1-3%;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2%。

  按案件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执行案件分别参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20000元。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以上各类案件的,按照各类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计时收费标准

  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要的在途时间以及准备时间减半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六、下列法律服务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

  (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律师服务工作量明显多于同类业务的;

  (二)涉及疑难或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业务的;

  (三)重大涉外法律业务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业务;

  (四)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

法律咨询收费吗?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法律咨询的收费方式如下:

1.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

2.第二十八条

①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②律师事务所减收、免收律师服务费的,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减收、免收的原因、方式、范围及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咨询怎么收费?

没有具体标准。

法律咨询的收费标准主要是各省司法行政部门来制定的,在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基础上,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收费。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21352.html

标签: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