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中国及香港法律法规 适用香港的法律
法律法规适用时间?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一)法律的生效时间
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
1.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没有明确生效时间规定时,根据惯例,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 法律条文中自行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 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立法机关另行发布专门文件规定法律的生效时间)。
(二)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具体形式主要有:
1. 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从而自动失效;
2. 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立即失效;
3. 法律法规据以存在的时代背景或者条件消失,或者其所调整的对象不复存在,或者其使命完成,使法律法规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而自动失效(比如当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些特殊法律规定);
4. 权力机关进行法律法规清理,对外公布某项法律法规作废;
5. 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相关内容与已生效的新法抵触的旧的法律法规自动失效。
(三)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一般通行两个原则:首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国家不能用现在制定的法律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某种当时是合法而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现在的法律处罚他们。其次,作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法律规范的效力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既往的行为。从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溯及既往的原则的规定,一般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具体表现在,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适用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而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
园林绿化适用的法律法规?
园林绿化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00号令; 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后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适用的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办法?
1.评价和估量。
有技术评估、资产评估、纳税评估、资信评估 、心理评估 、项目评估、风险评估、本科教学评估等。
概念:
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评估是什么意思?
正式名称是 法律法规符合性(18001里是“合规性”)评价
1 将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级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识别和获取(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或安监局索取)
2 对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级法律、法规、标准中的条款 对照本企业现状进行评价
3 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意见
4 按期整改
5 重新评价 如仍有不符合项 继续整改 直到全部符合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是什么意思
这是标准化评审的内容。包括两层意思:1、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并评价,看哪些条款适用于你们自己的企业;2、对照这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企业选址、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建构筑筑物、人员行为、法定检测检验培训等是否符合要求。
这是标准化评审的内容。:1、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并评价,看哪些条款适用于你们自己的企业;2、对照这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企业选址、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建构筑筑物、人员行为、法定检测检验培训等是否符合要求。
河道采砂治理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四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4、《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河道采砂必须服从河道整治规划。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管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第四条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报经所在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开采。从事淘金和营业性采砂取土的,在获准许可后,还应按当地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河道采砂必须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七条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 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继续使用,其它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八条河道主管单位要加强财务及收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各级财政、物价和水利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5、各省市、地方制定的《河道管理条例》
法律法规内容及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
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
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它和公平原则一样,既是法律原则,又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全部民事主体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绿色原则
这是新确定的一项法律原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生态的矛盾。
民法典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6、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慨念构成的,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这项原则还有一种含义,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些基本原则的统领作用
这些基本原则对于各种下位法的制定应当发挥指导甚至是制约的作用。例如,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立法机构制定的地方法规涉及民事活动规范的时候,都应注意遵守这些原则。可以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规范民事活动制定的其他法律,其效力次于像民法典这样的法律的时候,同样也要遵守这些基本原则,使得下位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食品法律法规及标准?
食品标准,以食品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所作的统一规定,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紧密结合当前人们所关注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分九章系统介绍了包括食品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中国食品法律法规体系、食品标准基础知识、中国食品标准体系、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食品标签、认证与 计量认证、食品认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 市场准入制度等。
法律法规分类及标准?
我国的法律有哪些种类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对于我们打官司的人来说,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乡镇街道占道经营适用什么法律法规?
乡镇街道占道经营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保险追偿权如何适用法律法规?
追偿范围法定。
保险公司向侵权人追偿的请求内容决定于保险公司垫付或赔偿义务的履行。法律法规的兜底条款适用有什么要求?
不违反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不违反基本的法律原则,不违反宪法,不违反立法目的,不违反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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