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认定 什么是法律认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
什么是法律认定?
所谓事实认定,就是指司法人员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所作的判定。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并且诉讼双方往往持有不同的事实主张,因此,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至少在作出裁判之前,必须对这些事实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事实认定是一种查明事实真相的认识活动。司法人员无法穿越时空,无法直接感知这些发生在过去的事实,只能通过各种证据去认识这些事实。因此,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基础,证据规则必须服务于事实认定。
所谓法律适用,则是指司法人员把有关的法律规则,运用到已经被认定的案件事实,并作出相应裁判的活动。法律规则应该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等基本特征,但是,受到概念的模糊性和语词的多义性,以及社会语言的发展变化等因素影响,法律规则往往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即主要含义的相对明晰与边缘含义的相对模糊,或者说,在抽象的层面上相对明晰,而在具体的层面上相对模糊。因此,法律适用不是简单机械的归类性认识活动,司法人员必须对法律规则进行适当的解释,才能就认定的事实做出法律的裁判。
什么是法律综合认定?
综合认定就是全部一致认定。就是如果你有自己定型了就你有罪啊,就这种情况
综合法是“分析法”的对称。把经济现象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和各种因素联系起来,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经济现象的方法。其实质在于: 抓住事物在总体上相互联结的矛盾的特殊性,研究这一矛盾如何决定事物的各种属性,如何在事物的运动中表现出整体的特性。
事实认定,法律认定分别指什么?
1、此处的描述应该是“事实认定”与“法定适用”,因为法律不存在“认定”一说,而仅仅是“适用”问题,我们无权“认定”法律。
2、事实认定:是指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诉讼程序中,通过当事人的举证、相互质证等阶段,最终由法官和陪审团确定案件事实的过程。通过事实认定过程,确定的事实将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和基础。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4、衍生一个问题,即“法律责任的认定”,在具体的法律事实中,运用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认定责任的大小。
亲吻的法律认定?
答:法律没有规定亲吻违法的。
亲吻
读音:[qīnwěn]
释义:以嘴唇触接,表示亲密喜爱
例句:「这张照片以母亲亲吻怀中婴儿为主题,赢得佳作。」
说明:
亲吻,是一种古老而风行的示爱方式,也是一种甜蜜的享受,世界上不同民族都乐于接受它。亲吻能给人一种爱情的美感,情人之间只有开始亲吻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甜蜜滋味。
假酒的法律认定?
销售贩卖假烟假酒的,应该是营利为目的,因此,以假冒名牌商标为主要形式。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认定生命从什么开始?
个人认为你应该问的是什么时候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据此回答在民法中,以出生为活体是即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但是在成为人之前的胚胎,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如遗产继承权。
法律地位如何认定?
法律地位的认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民法典为依据,确定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分手费的?
1、分手协议是不是赠与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特征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对方,但以不含有等价、有偿或解除某种关系为前提。男方为了解除与女方的同居关系而与其签订分手协议,依据是男方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这样就使得协议含有了等价、有偿等条件,违反了赠与合同中“无偿”的本意。因此,分手协议不是赠与合同。一般来说,分手协议里面包含了“分手费”的一些安排,如果是一方自愿给予,法律在所不问,法院也是不干涉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不属于完全“无偿”的赠与合同,而是带有一些补偿性质的双方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也很难得到认可,以此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付所谓“分手费” 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2、分手费算是敲诈勒索吗?所谓的分手费虽说符合情理,但无法律依据。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以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要其"分手费",责构成敲诈勒索罪!
3、分手后,之前所送财物能否要求返还?我国婚姻法不保护婚约,恋爱关系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声明解除婚约。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往往发生财产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由此引起的纠纷,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4)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5) 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认定一条法律是“恶法”?
恶法是相对于良法(善法)而言的,善法是符合社会学的要求,限制侵害他人的行为的。而恶法是限制人们的行为,规定只有按照其规定的行为才是允许的.具体地说恶法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不符合多数人的意志.(2)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3)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现在法学界流行一个问题,那就是"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因此形成了两大立场,自然法学派坚持"恶法非法"分析法学派坚持"恶法亦法"。
“挂靠”行为如何认定,法律后果是什么?
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