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婚的法律后果 香港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香港法律重婚罪判几年?
香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
重婚罪,据香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5条规定,是指“任何已婚之人,於原任丈夫或妻子在生之时与另一人结婚的行为,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7年”。
但是如在过去7年,丈夫或妻子一直没有出现,且得不到其丈夫或妻子仍在生的消息而再次结婚的人,或再次结婚时,已凭离婚解除上一次婚姻约束的人,或其前次婚因已遭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宣判无效的人,均不属重婚行为。
近几年,港人北上包养“二奶”问题仍然严重,不少人最终更被告上法庭。有内地律师指,已婚港人若再在内地结婚或非法同居生子,原配妻子可以自诉形式告其重婚,罪名成立者不但可被判3年监牢,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香港重婚犯法吗?
已婚的香港人在国外再婚算重婚,构成犯罪,犯重婚罪,已婚的香港人是不可以在国外结婚的。香港在1972年颁布法例施行一夫一妻制,在这之前登记的一夫多妻是不算重婚的,不犯法,但在这之后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合法妻子了,不可以在结婚的情况下再次结婚。此外,在香港,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大陆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
香港重婚罪的认定条件?
重婚罪的认定在客观认定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为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
香港为什么不禁止重婚?
香港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是违法的。
香港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实行仍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旧法律——《大清律例》,当时的香港的确存在一夫多妻的制度。
但是,在1971年10月7日,香港颁布并开始施行了《修改婚姻条例》,即表明取消一夫多妻的陋习,实现一夫一妻制。
藐视法律的后果?
在中国没有藐视法庭/法律这个罪名。但在英国这些英美法系则有藐视法庭罪。这个就比较接近你的提问
在中国藐视法律无罪。藐视法律而实施的行为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蔑视法律不犯法,法律不管人的主观思想,只管客观行为
打人,不管是谁,只要故意打了,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受到轻伤以上,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早恋的法律后果?
早恋并不触犯法律,不用考虑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耽误了学业你要考虑承担影响前途的后果
假释的法律后果?
一、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香港的法律是什么法律?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法律规定上怎么定义重婚罪,没有结婚证,算重婚?
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姻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其中之一,那么就依法构成犯罪,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利法律后果和法律后果一样吗?
不利法律后果是法律后果的情形之一。在法学范畴,人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是后果并非就是不利法律后果,比如赠与行为,行为人将自己的财物赠与别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权的转移,非不利法律后果。
但是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人违反了禁止行为,则会产生接受法律制裁的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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