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是多方的,因而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一般来说,法律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结果三类。
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扩展资料:
【物权法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1、物权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一对多,债权法律关系通常是一对一。
2、物权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分离,债权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一般混合。
3、物权法法律关系客体是物,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关系客体
客体是行为,即主张或要求$履行特定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与物权不同,物权及其相关权的客体为物,如物权客体直接指向该物,质权客体为出质物,留置权客体为留置物,担保物权等客体都是物,而债的客体是行为,常考的易错知识点!!!
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二、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法律分析: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具有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团体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以上主体以外的物资、行为、货币、研究成果等。 比如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建造的建筑物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法律主体客体内容区分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
(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四、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的对象,比如: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有价证券。可简单的理解为:主体间双方要求分配或者争夺的对象(在债权类中则理解为结果)。
五、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一定的对象就叫法律关系的客体。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就是标的物。题中涉及到的是人身关系,如果A、B结婚,则A、B为夫妻关系,A、C,B、C为父(母)子(女)关系。这类关系的客体包括行为、物和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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