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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105条的内容 我国法律105条的内容是什么

2023-06-08 03:17:05法律知识1

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

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等。

3、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

在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商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地位才为人们所认识。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

4、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实行间接调控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

5、社会法是旨在保障社会的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权益的法律,又称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它包括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劳动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等。

6、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刑法也是最受人关注的一种法律。

7、诉讼法,又称诉讼程序法,是有关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它从诉讼程序方面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保证实体权利、义务的实现。

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不含有纠纷,无需进行诉讼的事务;或者虽已形成纠纷,但不到法院诉讼,仅仅在当事人之间,通过调解或仲裁予以解决的事务,不需要上法庭。简而言之,就是无需或者不用诉讼程序加以解决的法律事务。

不属于我国的法律内容是哪项法律?

各部门法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如《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等等。

经济法律属不属于我国的法律内容?

法律我国的法律种类非常多,按照程序来分,可以分为程序法和实体法按照门类来分,可以分为经济法和刑事法,民事法。经济法律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分支

我国法律制度构成的内容以及各自的法律效力?

购成的内容:必须要做的,要求做的,提倡做的。必须做的效力最高,违反了要受到严惩,要求做的违反了也要负法律责任,提倡做的没去做,一般只受道德谴责。

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基本内容?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二、行政法规

  1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5、《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16、《失业保险条例》

  1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8、《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23、《工伤保险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三、行政法规性文件

  27、《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2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29、《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决定》

  3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3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32、《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四、部门规章

  3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3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35、《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6、《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37、《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3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39、《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40、《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41、《关于颁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42、《劳动部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43、《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训练规定〉的通知》

  4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

  45、《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46、《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7、《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4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49、《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50、《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5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52、《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53、《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

  5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55、《最低工资规定》

  56、《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57、《集体合同规定》

  58、《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9、《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通知》

  60、《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61、《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62、《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63、《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五、地方政府规章

  6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65、《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66、《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67、《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六、司法解释

  9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等等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这个体系具有3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究竟如何构建,这个体系中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立法,尚在研究和探索之中。我们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殊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3个方面来认识和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2.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3.规章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我国没有技术法规的正式用语且未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的范畴,但是国家制定的许多安全生产立法却将安全生产标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而载入法律,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是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势。安全生产标准一旦成为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它就具有了法律上的地位和效力。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违反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1)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2)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

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基本内容包含?

其实我国的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

 ①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②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③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④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 

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⑥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我国的法律机关是?

立法机关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广义的“法”而言,立法机关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如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订自治法规等。

法律是我国的什么?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2、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在经济方面,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引导和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在政治方面,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引导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顺利推进,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活动。

在文化方面,维护社会主义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准则,引导和保障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在社会建设方面,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哪些如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9件)

1.宪法(1982年)

宪法修正案(1988年)

宪法修正案(1993年)

宪法修正案(1999年)

宪法修正案(2004年)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5.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06年修正)

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

7.国籍法(1980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9.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11.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2001年修正)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

13.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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