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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到了路边停靠的汽车后受伤了,责任怎样承担?

2023-06-06 22:05:50律师案例1

一、小孩子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到了路边停靠的汽车后受伤了,责任怎样承担?

双方都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且机动车办理了交强险的缘故,交警部门有可能认定机动车方负全责。

二、当弱势群体与机动车相撞弱势群体有什么特殊待遇

交通事故中通常所说的“弱势群体”是指交通参与者中的行人、非机动车,特别是学龄前儿童、老人、盲人、精神病人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处理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以人为本,合理照顾的原则。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培搭模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又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配缓条例》第四十四 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二)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四)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这些各省地方交通枝中法规均有相关规定)。

三、交通事故后法律为什么只保护弱者?那些所谓的“弱者”到底弱在哪里?

相对于机动车,行人就是弱者。这是没闹缺有办法的,法液乎辩律也有公平原则在里面,保护弱者也是法律的责任。因为在机动车面前,没有钢铁之躯的人类是无法抵顷改挡的,所以法律会倾斜于保护行人。

“弱者”保护提法,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曲解,肆皮法律的本质原则是过错原则,带雹谨只是在特定蠢基情况下对所谓“弱者”保护,如交强险的特定赔偿。

开车的违规,可以伤人,走路的违规,很难伤车上的人

因此,损失主要是由车辆一方直接引起的,所以对车更严格一些

开车让人,天经槐旦地义,毕竟车铅御扰有杀伤力,即使人违规,也绝不是车撞人的理由

综上,交通法规对车严格一些

最后,别忘了,拆敏你也有走路的时候

我只想问一句,自行车,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跑,出事了也要机动车赔偿吗?这说法是不是一样。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就应该对自己搭瞎犯下的派枝携错误负责。法律保护弱者,那国家立交通法是不是在自打尘伏嘴巴,求解释!!!

汽车和人相带蚂比人就是弱者。如果汽车不上街还会有察行芦事故吗?所以立法者更多的是从这方面来考虑。归责于对方当事人原因造成的败带交通事故,车主赔偿范围不超过百分之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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