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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改成农商行有什么好处

2023-06-06 19:10:42律师案例1

信用社改成农商行有什么好处

信用社改成农商行有以下好处:

1、明晰信用社产权关系,推进多元化产权模式。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问题主要是法人产权的概念迷糊不清,入股农民社员享受不到自身应有的权力,甚至连基本的监督知情权都得不到满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必须推进多元化产权改革,分散股权,民主管理,群众监督,克服“一人说了算”的内部控制机制。具体来说,要求信用社在原有社员的基础上,更广泛的吸收当地的农民农户、个体工商业者、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资金,甚至可以吸收外地资本、外资企业的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增加大额贷款数量,建立区域资金流通机制,提高信用社盈利能力。解决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关键是提高信用社自身的盈利能力。历史债务包袱重和小额信贷利润低是信用社提高盈利水平的两大难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当适当提高利差相对较高的大额信贷的数量,优化信用社的负债结构,降低资金过剩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信用社的收入。其次是要建立区域间的资金流通机制,适当放宽信用社之间的头寸交易,进而保证资金过剩的信用社可以及时将资金流通到资金缺乏的信用社。

3、确立“三会”在内部治理的核心地位,减少政府部门对信用社的干预,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一方面必须确立社员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同时增强农户和企业股东的参与意识,保证信用社真正反映大多数社员的利益;另一方面建立名副其实的监事会制度,保证其对理事会的监管权力。同时,政府部门要逐渐弱化自身的经营决策者地位,改变农村信用社的一元决策体制,推进多元产权模式。在人才培养方面,在吸纳高素质专业金融人才的同时,更要加大在职员工的培训力度,从根本上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4、建立健全信用社监管体制,逐渐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有效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明确外部监管机构的主体地位和各自职责,包括各级政府、省级管理机构、银监会、中央银行。这其中必须强调银监会监管的核心地位,在协调好与各级政府之间关系的同时,更要监督约束政府部门对信用社经营的干预。其次,加强内部监事会的作用。完善的监事会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社员代表大会监管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的与外部监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最后,建立信用社行业的行业自律机构,这便于各个信用社之间的信息沟通,自律自治。

5、国家配套优惠扶持政策,信用社自身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领域的竞争力。当前的农村信用社历史债务还未解决,信贷资金不足、盈利水平低下、管理体制不健全,因此国家的惠农政策中应当考虑对农村信用社政策上的偏向,比如适当的扶持偿还历史债务,减免税金,制定三农信贷的专项优惠利率。同时,信用社自身也应当进一步加强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意识,减少坏帐和不良贷款,这样,依靠国家政策和自身管理的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领域就能建立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系统的绩效。

6、完善农村信用社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信用社进一步改革的有法可依。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法律体系,首先要明确多元产权的法律地位,这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性问题,是改革从根本上得以推进的关键;其次,在具体业务方面制定严格的操作办法和处罚措施,并由银监会统一监管;最后,信用社、各级政府、银监会等不同部门的权责范围要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表述,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权责分明、各司其职,防止越权管理和推卸责任的现象出现,最终保证以农村信用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系统改革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现今,农村信用社仍是农村金融系统的主体机构,经过金融体制改革后,一些省份已经完全转化(例江苏、安徽)或部分转化(例浙江、广东等)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数量相对较少。

在招聘考试方面,基本都是由省联社统一组织的,同一省内考试内容大致相同。

这不是什么好处问题,是信用提高和业务拓宽了,这可能就是你说的好处吧.

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一回事吗?

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不是同一家银行。如有农业银行业务需要咨询,请与农业银行客服进行联系。

(回答时间:2021年9月24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不是。

中国农业银行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本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 年1月,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扩展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农业银行-公司概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信用合作社

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是一回事,不是一家银行。

一、中国农业银行(简称ABC,农行)是中国大型上市银行,中国五大银行之一。

最初成立于1951年(辛卯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数年来,中国农行一直位居世界五百强企业之列,在“全球银行1000强”中排名前7位,穆迪信用评级为A1。

2009年,中国农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在2010年完成“A+H”两地上市,总市值位列全球上市银行第五位。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农村信用社是参照商业银行法管理的地方性农村银行类合作金融机构,其具有独立的性质,业务范围是向农村、城镇人口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也是经银保监会正式批准设立的银行,在农村信用社存款照样可以享受《存款保险条例》的保障,存款在50万元以内,即使信用社破产也全额赔付。

另外,农村信用社在全国各省市地区都有网点,由各省分别管理。现在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更名为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继续为其用户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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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哦。农信社,即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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