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水的后果的法律 排放污水的后果的法律依据
污水排放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2、第三十三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3、第三十四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4、第三十五条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5、第三十六条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扩展资料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六章明确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提出了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排放污水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一般来说,污水乱排的危害有:污染地表水,如琥珀、江河,导致水体水质变差,甚至影响水体功能;污染土壤,导致土壤出现酸碱化、盐碱化等,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土壤无法种植;另外的,很多,如影响景观、产生恶臭等等,总之,污水乱排是不允许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COD是:A标准50mg/L,B标准6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BOD5是:A标准10mg/L,B标准2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SS是:A标准10mg/L,B标准2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中PH是: 一切排污单位 6~9;
建筑污水的排放条件?
国家已经颁布并正在使用的行业标准和综合排放标准有以下几种: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4-84TNT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5-84RDX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火药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8-84二硝基重氮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4-85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8-92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374-93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1995烧碱、聚氯已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2-1999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4-1999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KB4-2000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14470.1-200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
GB14470.2-200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品;
GB14470.3-200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
口腔科污水排放不达标的后果?
排出的医疗污水可能会含有毒害性、放射性及传染病病原体未经任何消毒和处理排放会造成水和土壤的污染
污水浇菜的后果?
植物吸收的情况来说,粪水浇在土壤中,而植物通过根系吸收养分,不可能直接吸收粪水,也不可能直接把粪水吸收到自身内部。而是粪水经过土壤中一系列的转化后,形成可吸收的物质。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粪水都是经过发酵之后才可以浇灌的,如果不经过发酵直接浇灌,会出现“烧苗”现象,不仅不能提供养分,还会抑制蔬菜的生长,轻则减产,严重的情况下,可能直接死棵。而腐熟发酵后的粪水,会生成氨水,氨水和土壤中的一些离子进行交换后,会形成氮离子,这样就可以被蔬菜所吸收了。
藐视法律的后果?
在中国没有藐视法庭/法律这个罪名。但在英国这些英美法系则有藐视法庭罪。这个就比较接近你的提问
在中国藐视法律无罪。藐视法律而实施的行为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蔑视法律不犯法,法律不管人的主观思想,只管客观行为
打人,不管是谁,只要故意打了,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受到轻伤以上,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早恋的法律后果?
早恋并不触犯法律,不用考虑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耽误了学业你要考虑承担影响前途的后果
假释的法律后果?
一、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86条的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排放污水的单位有哪些?
造纸厂 皮革厂 制盐厂 制碱厂 煤化工厂 印染厂 颜料厂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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