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意见是法律吗 民诉意见是法律吗还是法律
补正民诉法律解释?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作出终结督促程序或者驳回异议裁定前,债务人请求撤回异议的,应当裁定准许。 债务人对撤回异议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什么法律,提起民诉?
民事诉讼的提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的新证据鉴定意见?
“新证据”的认定及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在开庭审理前届满,那么,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当庭又提出证据,或者当事人在一审未提交该证据而在二审或再审中提交等等,人民法院是否组织当事人质证,这就需要对“新的证据”的内涵进行准确界定。
根据《民诉证据规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三、在审判监督程序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四、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何谓“新发现”的证据,“新发现”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之前客观上没有出现的;
二是之前虽然出现,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无法知道其已经出现。
当事人在原审程序中没有发现该证据,因而不可能提出该证据;而不是当事人知道存在该证据,但无法收集而没有提交;更不是当事人持有该证据,但因各种原因而没有提交。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提供新的证据也是有期限的,逾期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不组织当事人质证,不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二、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二审开庭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三、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出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审应提交而未提交证据或逾期提交证据导致一、二审败诉、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例比比谐是。如何更加准确地把握新证据的内涵,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一个律师应有的素养,因为我们知道: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992年民诉法意见?
民事诉讼法意见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诉意见)
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1、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民诉若干意见第110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民诉意见》第221条是什么?
《民诉意见》第221条: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21、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民诉法意见第11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是法律吗?
不属于法律法规。属于指导性文件(政策)。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正文首句:“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可见,该《意见》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文号“法发[2013]14号”可见,此《意见》为最高法院制发的文件。
据此,《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为指导性文件(政策)。
律师的法律意见有效吗?
律师的法律意见只能作为参考。法律意见不足为司法的文书,有法律的有效性或约束性。律师的法律意见只是对事物的看法和建议。对于事物本身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对于你的决策只能提供一定的参考。既然法律意见不是法律文书,所以他就没有所谓的法律效力。
意见稿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效力的文件必须是有权部门正式颁布实施的盖了公章文件。【法律意见】
1、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通常为一个月;
2、地方性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如果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在征求意见结束,到法规公布实施之间,还有对送审稿的审查,有的要审查三次,有的审查一次即可,具体时间要看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工作效率如何。正常情况下,三个月之内应当公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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