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算民法典婚姻篇中重大疾病吗?
乙肝携带者算民法典婚姻篇中重大疾病吗?
算重大疾病因为乙肝携带者可能会传染给别人,会对配偶的身体健康以及后代的健康都可能造成影响,因此在婚姻中应该视为重大疾病
民法典婚姻篇中规定,当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时,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因此,乙肝携带者在结婚前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被视为重大疾病
不属于。
乙肝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重大疾病”。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前提是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并且给另一方配偶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
是不算的,因为现在国家法律也是有规定的,对于的乙肝携带者是不可以歧视的,不管是结婚还是就业都是不算重大疾病的
应该不算。
有数据表明,我国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数已经超过一个亿,就是说这种患者比较常见。如果他们肝功能一直正常,乙肝病毒没有进行继续复制,传播给他人的机率很小,有的人自己终生也不会发生病变和恶化。所以,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结婚。
乙肝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
劳动法对乙肝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但是该规定并不直接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即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