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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的认定法律依据 立功的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06-05 21:09:03法律知识1

如何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发明专利如何认定立功?

在服刑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权,应当被认定为立功表现。根据目前刑法的相关规定,在服刑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权的罪犯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其中获得重大发明专利的还可以获得大幅度的减刑,但减刑的时间不得超过总刑期的一半。

价值认定的法律依据?

一、 侵权责任法物品价值的确定依据

侵权责任法物品价值的确定,是依据物品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造成了侵权损失的还需要进行清算处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依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本条是指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所造成损害的计算。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虚拟经济中的财产权利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

二、具体计算方法

(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

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损失计算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是一种以价值为基础和依托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既包括人身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利,其人身权利指权利与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如署名权等,亦为精神权利;其财产权利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以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等权利,因此也为经济权利。因此,知识产权是具有财产和人身权利结合的一种复合性权益,财产权属性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对侵害知识产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侵害他人股权等财产权的损失计算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广义的股权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权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侵害股权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

1、此处的描述应该是“事实认定”与“法定适用”,因为法律不存在“认定”一说,而仅仅是“适用”问题,我们无权“认定”法律。

2、事实认定:是指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诉讼程序中,通过当事人的举证、相互质证等阶段,最终由法官和陪审团确定案件事实的过程。通过事实认定过程,确定的事实将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和基础。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4、衍生一个问题,即“法律责任的认定”,在具体的法律事实中,运用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认定责任的大小。

林木价值认定的法律依据?

林木价值的认定依据:《林木价值规则》,

97年刑法七十八条重大立功认定?

 一、如何认定“重大立功表现”?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4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7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二、立功的法律后果

  现根据立功的时间将立功的主体分为未决犯和已决犯来分析立功法律后果的不同。

  1、未决犯的立功,其法律后果突出体现在《刑法》第六十八条,其法律后果是将来对该犯罪分子刑罚的轻科。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处罚,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笔者注意到,除了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外,其他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法律后果都是用的可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或然性。我们认为这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立功的积极作用,不利于鼓励犯罪分子立功赎罪,也有违立法的本意。而且,司法实践中,只要立功成立的,法院也一般会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这里用可以而不用应当也没有实际意义。

  2、已决犯的立功,其法律后果突出体现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四百四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其法律后果是对该犯罪分子已科刑罚的减轻,甚至免除其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决,不以犯罪论处。

违法会销的认定及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行政行为欺诈的法律依据?

诈骗数额低于3千元的算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辽宁省的工龄认定的法律依据?

一、2019最新法律规定工龄是怎么认定的

  工龄是职工在某企业中从参加工作起第一天,连续工作至现在的时间。一些企业在职工薪金中增加了“工龄补贴”,有的是按工龄(年)计算,有的是按工龄(月)计算。补贴的标准也各不相同,都是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定的。

  二、工龄审核的依据

  (一)大中专毕业生派遣通知书。

  (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原始登记表。

  (三)转业及复转军人入伍通知书,退伍通知书。

  (四)职工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历年调资表。

  (五)农转工依国家建设征地招工录用农转工人员审批表。

  (六)城镇临时工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依原始入社证明,街道开出的入社或参加劳动服务公司的时间证明。

  (七)1982年前参加工作的无招工表,依原始招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八)国家精减下放人员再次参加工作,依档案内原始审批手续或领取退职费的凭证。

  (九)乡村医生凭从医期间的原始记录及正当调动手续。

  (十)民办教师凭从教期间的原始记录及正当批准录取手续。

  (十一)随父母遣返回乡落实政策人员凭《遣返人员复查批示表》。

  (十二)从外地调京人员(随军家属)凭北京市人事局或北京市劳动局批准进京证明、外省市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十三)公私合营人员凭档案原始记载。

  (十四)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凭原始记载、历年调资表及付处以上工作证明。

  三、工龄认定的申报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区职介中心、区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承办人员携带申请人档案和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二)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区职介中心、区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承办人员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清户手续。

依据人事档案认定工龄的法律依据?

人社部有一个解释规定:档案年龄与身份证不一致的,以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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