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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津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6-05 13:40:05法律法规1

关于生育津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领生育津贴有下列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女职工具有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就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渗乎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余汪法律丛毁悉、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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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 法规 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二、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 生育保险 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 女职工 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逗坦兆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 晚婚 、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三、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 社会保险 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信悉关系 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山租间不能计算在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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