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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有权利不让带食物吗

2023-06-05 08:04:48律师案例1

电影院没有权利不让带食物。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不合法,属于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誉丛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清岁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答虚睁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哪些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权根据自身的消费愿望、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知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人格尊严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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