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
法律救济的基础?
一是存在法律事件,二是需要进行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的意义?
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一是受理机关法定。只能由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决。
二是有严格的受理范围和审理程序。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分别作了明确规定,超出受理范围有关机关将不予受理,违反法定程序则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有明确的申请、起诉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诉讼的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或者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提起国家赔偿要求,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为3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逾期将丧失申请、起诉权。
四是审理方式明确。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特定情况下也采取调查取证、听取意见等方式审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一审采取开庭审理,二审视情况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
五是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不履行决定的,有关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救济的主要途径?
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国家赔偿、 民事诉讼。
法律救济的前提是?
:法律救济的前提是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目前,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国家赔偿、 民事诉讼。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服务和法律救济的区别?
法律服务指的是提供法律方面相关的服务,也就是涉及与法律相关的服务。一般情况下,只要所设计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等都会得到法律的服务。
法律服务设计专门为受法律保护的人提供服务。
法律救济指的是根据人员的贫困或者生活困难程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各类相应的救助行为,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特点。
重复救济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八条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关于丧的题目?
1. 节丧文言文
节丧 凡生于天地之间,其必有死,所不免也。
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骨,性也。所重所爱,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也,故有葬死之义。
葬也者,藏也,慈亲孝子之所慎也。慎之者,以生人之心虑。
以生人之心为死者虑也,莫如无动,莫如无发。无发无动,莫如无有可利,此之谓重闭①。
古之人有藏于广野深山而安者矣,非珠玉国宝之谓也,葬不可不藏也。葬浅则狐狸抇②之,深则及于水泉。
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
此则善矣,而忘奸邪盗贼寇乱之难,岂不惑哉?譬之若瞽师之避柱也,避柱而疾触杙③也。狐狸、水泉、奸邪、盗贼、寇乱之患,此丰弋之大者也。
慈亲孝子避之者,得葬之情矣。 善棺椁,所以避蝼蚁蛇虫也。
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节俭者以为陋,不以便死为故,而徒以生者之诽誉为务,此非慈亲孝子之心也。
父虽死,孝子之重之不怠;子虽死,慈亲之爱之不懈。夫葬所爱所重,而以生者之所甚欲,其以安之也,若之何哉? 民之于利也,犯流矢,蹈白刃,涉血盩④肝以求之。
野人之无闻者,忍亲戚、兄弟、知交以求利,今无此之危,无此之丑,其为利甚厚,乘车食肉,泽及子孙,虽圣人犹能禁,而况于乱? 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合珠鳞施,夫玩好货宝,仲鼎壶 金监,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
题凑之室。棺椁数袭,积石积炭,以环其外。
奸人闻之,传以相告。上虽以严威重罪禁之,犹不可止。
且死者弥久,生者弥疏;生者弥疏,则守者弥怠;守者弥怠而葬器如故,其势固不安矣。 世俗之行丧,载之以大輴④,羽旄旌旗,如云偻翣⑥以督之,珠玉以佩之,黼黻文章以饬之,引绋者左右万人以行之,以军制立之然后可。
以此观世,则美矣侈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苟便于死,则虽贫困劳民,若慈亲孝子者之所不辞为也。
(选自《吕氏春秋》)【注】①重闭:大闭,指墓中无殉葬品,掘墓人无利可图,不会招致发掘。②抇(h):发掘。
③杙(y):一头尖的小木桩。④盩,通“抽”。
⑤輴(chn),载棺柩的车。⑥偻翣,用羽毛制成的伞形之物,有柄,持之随枢车而行。
附文言文参考译文: 凡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事物,它们必然要死亡,死亡是人所不可避免的。孝子尊重他们的父母,慈祥的父母疼爱他们的儿子,这种感情深入肌骨,是人的天性啊。
自己所尊重所疼爱的人,死亡之后把他们抛在沟壑之中,人之常情是不忍心这样做的,因而产生了葬送死者的风尚。所谓葬,就是藏的意思;这是慈祥的父母和孝顺的儿子应当慎重的问题,所谓慎重,就是说活着的人要为死者考虑。
从活人的心里为死者考虑,没有什么比让死者入土后不动,让死者的坟墓不被发掘再重要的了。既要不移动死者又不使人发掘死者的坟墓,最好是让发掘者无利可图。
这就叫做大闭。 古代的人有葬于深山旷野之中而得到平安的,这不是说有珠宝国宝在起作用。
而是藏的作用,所以说葬不可不深藏。葬浅了狐狸就会发掘尸体,葬深了就会碰到地下泉水。
因此凡是葬地一定选在高丘之上,以避免狐狸的发掘之害和水泉的潮湿。这样虽好,但却忘记了歹徒、盗贼、匪寇的祸害,难道不是糊涂吗?这如同盲乐师怕碰到柱子,躲开了柱子却用力撞到了木撅子上。
狐狸、水泉、歹徒、盗贼、匪寇的祸害,就如同撞上了又尖又大的木橛子啊!慈祥的父母、孝顺的儿子能够避开这些祸害,这算懂得葬的本义了。 修棺苴椁,是用来避免蝼蚁蛇虫之害的。
如今社会风气混乱不堪,君主治葬越来越奢侈,他们心中不是为死者考虑,而是活着的人以奢侈互相夸耀。他们以奢侈浪费为荣,把俭省节约的人视为鄙薄,不把方便死者当成一回事,而只是把活着的人的毁誉看作要要务。
这就不是慈亲孝子的心了。父亲虽然死了,孝子对父亲的尊重不会衰减;儿子虽然死了,慈亲对儿子的疼爱不会消失。
埋葬所尊重所疼爱的人,却用活着的人很想得到的东西陪葬,他们想用这些东西使死者安宁,像这种做法将会怎样呢? 百姓对于利,哪怕冒着飞箭、踩着利刃、拼命流血也要追求它,不知礼义的野人,宁可忍心不顾父母、兄弟、朋友的情分而去追求利。如今偷坟劫墓不用冒拼命流血的危险,也没有忍心不顾父母、兄弟、朋友的耻辱,他们得到的实利很丰厚,可以乘车吃肉。
其利可传给子孙,即使有圣人也不能禁止,更何况如今又是乱世呢? 国超大,家越富,葬物就越丰厚。死者口含的珍珠,身穿的玉表,珍玩宝货,钟鼎壶金监,车马衣被、金戈宝剑等,不可胜数。
各种养生的物件,没有不随葬的,用厚木累积而成的墓室,放着几层的棺椁,堆积石头木炭,环绕在棺椁之外。坏人闻知此事。
互相传告。土司虽然用严刑重罪来禁止他们盗墓,仍然禁止不住。
而且死者死去的时间越长,他们的子孙对他就越加疏远,子孙时他越疏远,守墓人就越懈怠;守墓人越来越懈怠了,而陪葬物品却依然那么多。这种形势自然就不安全。
世俗之人举行葬礼,用大车载着棺椁,打着各种旗帜,灵车上盖着如云的饰物。手持众多的羽毛制成的伞随柩车严整而行,棺柩之上点缀着珠玉,棺椁。
2. "丧" 在古文中的全部含义
sāng(1) 服丧,持丧:子上 之母死而不丧。
——《礼记·檀弓上》(2) 悲悼;伤悼:狂夫乐之,贤者丧焉。——《商君书·更法》丧 sàng 〈动〉(1) (会意。
小篆字形,上面是“哭',下面是“亡”。表示哭已死去的人。
本义:丧失) (2) 同本义:丧,亡也。——《说文》 东北丧朋。
——《易·坤》。 马 注:“失也。”
受禄无丧。——《诗·大雅·皇矣》 问丧无夫子乎。
又,丧人无以为宝。——《礼记·檀弓》 宣王 既丧南国之师。
——《国语·周语》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孟子·告子上》 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救济的区别?
法律服务机构是为公民提高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理法律事务的机构。法律救急属于法律援助的一种形式。
关于风的丧文案?
1. 就做一阵风吧,有英勇也有温柔。
2. 吹过你吹过的风,这算不算相拥
3.晚风踩着云,月亮贩售快乐。
4.一起吹过晚风的人,大概会记得久一些吧。
5.你千万别像风,在我这里掀起万般波澜,却又跟云去了远方。
6. 我总爱跟你谈及具有汽水味儿的风和蓝色的落日。
7.他们小声说话声和棋子落在棋盘上清脆的声,夹杂在夏日傍晚湿润的风里,正好撞上了每天都来的晚霞。
8. 等风来不如随风去。
关于日落的丧文案?
星星会不会趁着人间烟火坠落的时候 偷偷地去看星河和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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