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当事人为了自己(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当事人为自己的)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案例?
小李打算出售房屋,问小赵是否购买,小赵说 “如果明天早上8点你们楼前经过一群小学生,我就用10万元购买你的房屋”,小李欣然同意。小赵回家后有些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50分,一群小学生正要从小李门前经过,小赵赶紧泼了一盆水想要挡住去路,没料到,这群小学生被停靠在路边的校车接走了。
小李和小赵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8点经过一群小学生这一事实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小李同意后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但仍旧未生效。从最终结果来看,8点小李门前未有一群小学生经过,所以条件未成就,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效。仔细来看,小赵试图以自己的行为阻止条件的成就,从而使买卖合同不生效。但最终小学生没有经过的原因并非因为小赵的泼水行为,所以不能拟制产生条件成就的后果。如果没有校车的介入,小赵泼水的行为导致了小学生不经过,那么法律就认定条件成就,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小赵如果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01 条件不是随便就能设立的,法律规定有一部分法律行为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附加条件。例如,如果双方彼此负有同种债务在身,一方债务到期,另一方主张抵销,这时不可以附带其他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如天气等,如果是确定发生的事情作为条件,实际是附期限。所附的条件不能是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行为,如以犯罪行为作为条件,或者以结婚、离婚等身份行为作为条件都不可以。
02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前,一定要让条件自然发展下去,不能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妄想用外界力量干预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否则就会产生相反的法律后果。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要自作聪明为了自己利益人为干预,才能维护自身长远利益,维持正常的民事法律秩序。
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举例?
不许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又称“忌避条件的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特别规定,当事人不得对之附加任何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主要包括:
(1)附条件将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德的情况,如结婚行为、收养行为、身份行为、继承权放弃行为等情况;
(2)附条件将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债务履行的选择行为、债务抵销行为、票据行为等。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摘要?
民法典》条文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021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
答案是: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什么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指在其中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签订租赁合同,并以出租人甲的女儿考上大学作为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如果出租人甲的女儿未考上大学,租赁合同就不发生效力。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在法律行为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可以控制法律行为生效、失效时间,使其适应当事人特殊的主观意愿。
该项期限应为当事人所约定,如果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或是民事法律行为性质上当然应有的限制,则不构成此处的期限。
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是?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有条件的行为称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也可以看出区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实益。条件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部分,它有如下特征:
1.条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一个组成部分。条件存在于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之中,并且构成该意思表示的一部分。而不是说先有一个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然后再给它加上一个什么条件。另外,条件是表意人自己附加到意思表示之中去的,而不是他人违背表意人的意愿硬塞进去的,也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2.条件决定民事法律行为固有效力的发生、存续或者消灭。条件的功能在于,决定其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固有效力发生或消灭,例如前述在劳动合同上附着的条件就决定着劳动合同能否生效。
3.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条件就是在意思表示中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被确定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必须是作出意思表示时尚未发生的将来事实;必须是发生与否不能确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事实,具有合法性。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害他人权利为目的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例如甲对乙说:“你考试敢作弊我就请你吃饭。”作弊显然不合法,因此,不能作为条件。
民事诉讼当事人自己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补充】你说的情况一般不会认定为非法证据。因为我国目前还找不到法律法规说在墙外拍摄院内事物属于非法。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的形式对吗?
对。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事审判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扩展资料:
案例: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就决定延期审理徐沛喜受贿案作出回应
二次开庭将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016年05月13日21:58 法制网
今天,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就“淮南大通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被告人徐沛喜受贿一案”作出回应: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合议庭认为该案应当延期审理,遂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5月25日二次开庭时,法庭将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5月11日上午,淮南大通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原局长徐沛喜受贿一案,同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
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孔维钊当庭提出申请两名新的证人出庭作证。
在核对第一位证人身份时,正在旁听庭审的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柴国武发现,此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程序违法,遂安排法警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递交合议庭。合议庭经评议认为本案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延期审理,遂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审判长宣布休庭后,辩护人提出反对,经审判人员对相关诉讼参与人解释说明,延期审理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决定,二次开庭时法庭将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经征求控辩双方的意见,该院确定于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在第三法庭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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