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生效的全国性法律有哪几部?
一、在香港生效的全国性法律有哪几部?
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北京中央政府制定,在香港生效的,不适用大陆其他地区。因为是有中央政府制定的,所以也算是全国性的法律,不是由香港政府制定的地区性法律。
二、香港的司法权和一个省省的司法权有什么区别,也就是香港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是怎么个独立法儿?
香港的法律基础 是香港基本法 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下 香港的司法体系是独立的 适用的是英国的海洋法体系 无论是庭审形式还是法律流程 都基本上按照原有的方式进行 香港拥有终审权 也就是说 香港终审的案件 只要不违反基本法 就不用大陆的最高法院确认 而我国除香港、澳门、台湾外的其它省份 司法受我国最高法院的监督 适用的庭审形式,流程 按最高法院的规定 对终审审判不服的 可以到最高法院抗诉
三、香港法律和大陆有什么区别?
和回归前的法律没多少变动
以前是沿习英国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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