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没收 法律
城管没收店门挂的东西合法吗?
城管没收店门挂的东西是不合法的。首先说在店门上挂东西的这种行为是在自己的经营范围之内,没有欺街占道,城管没有权力没收,如果往深一点说,在店门上挂东西如果有影响市容市貌,美观的情况下,城管部门可以提出整改,可以给指导性建议。
城管有权没收电动车吗?
城管是有权利没收的。依据如下: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城管没收小商贩水果合法么?
没收是合法的,《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执法部门有权采取没收的行政处罚;但是出售是需要经过法律手续之后才可以进行的,因为没收之后,所没收的物品就的所有权就不是违法经营者的了,也不是执法部门的,而是严格意义上属于国家财政,如果是鲜活物品执法部门可以自行处理,但不得从中取得收益,其它物品执法部门应该交由专门的部门去变卖、拍卖,不能自行出售。
城管有权没收小贩的东西吗?
1、无权没收。没收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处罚权,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听证。
2、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区县城管无执法权。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城管没收电动车后如何通知原主?
按照正常的执法程序是:城管执法部门先对违章占道经营者送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限违章者3至5日内整改;如没有整改到位,执法部门再对违章人员送达《暂扣凭证》,对相关物品进行暂扣,注明暂扣物品以及要求相关人员到哪个执法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像这种强扣,而又没有出具相关手续的做法,执法部门已经违规,可以到当地城管部门的执法督查科反映情况。
电动车违章拉客,城管有权没收吗?
城管属于综合执法,电动车如果占道摆车拉客,影响城市环境,城管是可以扣车的,只是处罚不能以交通违章或非法营运为处罚项目。
并且电动车无证拉客本来就不被法律所认同。
但是不论是违章或者还是别的什么,这个事一般都是由交警处理,目前还轮不到城管插手没收违章电动车。
如果某些个别城管非法扣留居民的电动车的话可以直接向纪委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但是如果是个人有违章嫌疑最好还是别把事闹的太大,如果被执法部门追查下去很可能会被处罚。
城管有扣车或者没收车的权利吗?
有的, 各省市的称呼不一样,但是都依据《**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来处罚。
像你说的这样在江苏省可以处20-200元的处罚。
建议你可以到他们指定的地方卖东西,不然赚的还不够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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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没收制度的法律性质?
没收,即将个人的财、物等违法违规所得罚没,收缴。更深层次的理解可分为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
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
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
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
4.行政处罚的一种。
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没收鱼竿有什么法律依据?
很多地方的垂钓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禁钓水域垂钓,或者违规垂钓,可以没收钓具,或者罚款,严重违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虽然略有差异,但基本最轻的处罚是警告或者没收鱼竿(钓具),这个都是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所以垂钓是一种健康的休闲运动,但一定要遵守地方的法律法规,严禁违规钓鱼,谢谢。
没收鸡有法律依据吗?
不能养鸡
具体的法律相关规定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处罚每个省有所不同,一般是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比如山东省就是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按照《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可以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按每只禽20元、每头畜50元处以罚款。
所以城市不能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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