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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的法律法规(中止执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3-05-31 00:09:08法律知识1

抗诉中止执行吗?

是呀,好无奈。,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老赖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几千万,上个亿,他会还吗?那怕坐牢,他也选择不还。所以根据法律,早就转移了。聪明的老赖,刚做企业时,就已经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东也不是自已,挣的钱却是他自已的,一切债务与他(实际操作人)没关系。如果国家不严厉打击,将来社会都会这样不诚不信,有问题,就逃避,怨天尤人。规避责任。这样,我想每个人也不愿意看到社会是这样的结果吧!老赖为何会每年上升?又为何会有那么多人为失信老赖打抱不平?失信人员是有履行能力拒不还钱的,才为失信人员。既然老赖有还款能力,又为何不去强制执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实际操作人,随便安排一个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外签订合同,一旦出事,为规避法律责任。早就将财产转移,公司成了空壳公司。法院也无法执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什么也没有。而实际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个无关的人,开一个新的公司,在外继续签订合同,过着逍遥自在的好日子。财产可以寄放在亲人,好朋友哪里,甚至房产都可以写亲人,朋友的名字。坐着亲人,朋友名下的豪车(老赖的钱购买的)周游世界。似想,法院还有什么办法去执行呢?更何况,有的人,名下一个妻子,实际有几个情人,把财产,房产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么去查?怎么去执行?老赖不是没钱,就是不还。你看有位老赖,他儿子考上大学,因自已为失信人员,害怕由此影响儿子前程,就立马还清了借贷。这说明什么?可就因为这样,还有许多人站出来为“老赖”打抱不平。每个月全国实行执行日,每十天全省实行执行日。

中止执行后怎么主动偿还?

中止执行后,如果想主动偿还,可以直接还给债权人。

中止执行,法院暂时不会进行强制执行,但作为被执行人,作为债务人,只要有能力,还是要自动履行,这个时候,可以将执行款,直接偿还给申请执行人,但要注意必须让对方出具收据,以免以后再发生纠纷。

中止执行时效是多久?

没有中止执行期限,中止事由消失后即可恢复。 如果已经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都可以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中止执行后如何追加股东?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情: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要求支付180000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5200元获法院支持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资产,没有偿债能力,执行陷入僵局。

后甲公司经工商局调取乙公司内部档案获知,乙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才致使乙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资产,甲公司向执行法官递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追加乙公司的股东丙公司和个人刘某某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甲公司承担付款责任。

后经开庭审理,执行法官做出追加裁定,确认追加股东丙公司和刘某某在未出资范围内对甲公司承担付款责任。

裁定做出后,乙公司不服,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一、二审审理后,驳回乙公司诉请。

后股东丙公司在乙公司欠款范围内向甲公司承担了付款责任,本案了结。

【法律分析】:

1、本案属于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最常见的执行措施是查询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动产、债权等,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没有上述财产,没有偿债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则可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将股东追加进来,由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向申请人承担还款责任。

2、追加的股东不限于原始股东,只要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均可。继受股东认为追加不正确的,须向法官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已实际出资。

【案例知识拓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时的常见问题:

1、何时追加?

答:执行阶段均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只不过根据执行快慢来说,查询并执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的速度要更快捷一些,当然,如果执行的标的额大,也可以多种执行措施同时采用。

2、如何追加?

答:被执行人公司的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以及出资义务履行程度如何均需要申请执行人自己主动查询被执行人公司内部工商档案,查到后向法院提交股东未出资的证据(被执行人公司内部工商档案)及追加股东申请书,然后由具体承办法官进行核查确认。

3、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1)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2)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对公司债务要承担相应清偿责任。

(3)继受股东通过购买股权进入公司的,对于公司增资后的认缴金额负有出资义务,继受股东没有履行增资义务的,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4、法院作出追加裁定后续?

(1)法院作出追加裁定后,股东认可追加裁定的,在裁定生效后的履行期内向申请人付款。

(2)股东不服追加裁定的,可以在收到裁定15日内向做出裁定的法院起诉,起诉适用一、二审程序有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被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人为被告。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被申请人为被告。

中止执行期可以终身吗?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止执行是法律规定出现了需要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事由。中止执行只是暂时性的,一旦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的,人民法院会恢复强制执行的。比如说,某执行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按照法律规定原判决书必须中止执行。所以说中止执行期不是终身的。

中止执行前可以申请拘留吗?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中止执行后保全的车能卖吗?

只是中止执行,保全的车不能卖。如果车主卖了车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车主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并且法院解除了保全就可以出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请教:申请再审的同时能否申请中止执行?

申请再审的同时能申请中止执行,不过需要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履行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时尚未确定,要等待有关机构作出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构成了中止执行的理由。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可以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是一项灵活性规定,以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执行中止一般适用于对连续执行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如果某一事项可能使执行程序处于长期或不定期的休眠状态,则该事项应适用终结执行。

再审立案后可申请中止执行吗?

不一定。

再审立案之后,如果原审的生效判决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此时还要看原审判决中确认的事项有没有中止执行的必要性。而审查是否中止执行的必要性,是由再审的合议庭进行合议决定,建议需要跟再审合议庭成员及时沟通,由合议庭成员最终合议决定是否中止执行。

法拍房中止执行什么意思?

拍卖中止是指拍卖程序开始后,至拍卖终结前,由于发生了特定事由而使拍卖无法进行或暂时无法进行,待该事由消失后,拍卖继续进行。拍卖中止是否需要取消拍卖委托,应以委托方与拍卖行的合同为准,合同未明确的,视中止原因确定双方责任。

对拍卖房地产的处分权发生争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发出中止拍卖的书面通知的;委托人申请中止拍卖程序、确有理由经本公司同意的;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其他约定可以中止拍卖程序的事件发生。拍卖程序何时进行,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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