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案例 > 正文内容

违章停车罚款缴费流程是什么?

2023-05-30 22:40:02律师案例1

一、违章停车罚款缴费流程是什么?

驾驶员本人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到全市任意一个交警大队都可以办理!去交通队打单子就是确认违法行为,打完单子后15日内持银行卡到任意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如果你不去交通队打那单子,就不产生滞纳金,只要打了单子超过15日就开始收你滞纳金!要想交罚款必须得先去交通队,另外,违章停车不扣分。

二、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

违章处理方法

达到交警部门后,并予以口头警告。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接着去银行交费即可、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行人通行了,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然后会给你交费名称,然后受理罚款申请,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卓杰行二手车寄卖编辑提醒也可以通过电子银行或者网络银行缴纳罚款,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就可以通过电子银行渠道缴纳交通罚款,是否扣分(违法停车不扣分)。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没有罚款的处罚,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您需到工商银行网点用交通卡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如果驾驶人在场,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

三、逆向停车怎么处罚?

逆向停车属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扩展资料:

解决办法

精细化管理是当今社会城市管理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进步程度。特别是在道路交通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实施科学的精细化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城市因硬件原因所导致的交通秩序、道路建设不合理问题,而且能进一步拓展空间,提高道路停车和通行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逆向停车

四、怎么样算是违章停车,违章停车有时间规定吗

怎么算违章停车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对于违章停车扣几分罚款多少,我就不详细说了,你自己看下,我感觉主要还是看交警心情,心情好叫你赶快离开就行。

违章停车没有时间规定,只要被交警发现你就倒霉咯,所以要小心点。

五、汽车逆停怎么处罚

汽车逆停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9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