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相关法律(证人证言相关法律规定)
证人证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证人证言经过法院审查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人证言怎么写?
格式如下:
1.首先,要将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和住址等内容详细说明(这些基本信息是证明是你本人)2.基本信息写清楚之后就进入正文部分,即将自己看见的事情经过详细说明(一 定要真实,不可作假)3.事情经过说明清楚之后,写上本人保证:以上陈述句句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最后,写上证明人,日期和证人签名
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许证人亲笔书写证言。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源、形成过程及内容,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其他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在法庭上经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经查证属实,方能作为定案处理的根据。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
证人证言采信规则?
(一)意见证据规则
在阅卷时发现证人证言是揣测性的、评论性的,该证据不能做定案根据。
(二)证据能力规则
证据能力规则,主要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这个要点是作证时。
处于明显醉酒、麻醉品中毒或者精神药物麻醉状态,以致不能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证据的合法性规则
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下列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得作定案根据:
暴力、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
没有经过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摁指印的书面证言;
询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未提供的。
证人证言写好给谁?
证人证言在法庭辨论时,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是证人为原告或被告出庭作证时,当法官让你宣读证书后,证书要交予法官,如果是证人写好了证书自己不能出庭,可以把证书交予委托人(原告,被告)或出庭律师,在庭审时宣读后,交与法官,留存归档,写好了给谁,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证书要实事求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证人证言需要几份?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证人的证言是根据案情的变化来依法获取的,可能有多份
保险证人证言范文?
提供证言前请确保您已经理解以下内容:
1、请如实提供证言,做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2、请只对您亲身经历的事实提供证言。
证言(可附页):
我与受伤人×××都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年××月××日××点××分上班时间,我和×××在××车间××地点××工作时发生××事故(要详细叙述发生事故的过程),致使×××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人受伤后,由×××和×××用×××车送往××医院治疗。
证人签字:
作证日期:
什么是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1、证人证言的概念: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
证言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 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证词。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所了解案件事实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作的陈述。
2、证人证言的特征:第一,证人证言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明。也就是说,证人必须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只有知道案情的人才能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并不一定都是亲眼所见,如盲人可以就其听到的事实进行作证。
作证的人也并非一定要用言词形式作证才有效力,如聋哑人可以就自己亲眼所见,用哑语表达加以作证。
第二,证人证言只包括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例如,精神病人或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所作的证人证言是无效的。
第三,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证人作为自然人,对于案件的事实的感知要受到主观和客观各种因素的制约和限制。
因此,证人证言可能有真有假,审判人员应尽可能的结合其他证据对其进行印证,印证后无误的,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3、证人的范围:
在我国,证人包括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另一类是作为自然人的证人。
单位作为证人要出庭作证时,应当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人代表单位作证。 答案补充 可能不全面,这是简洁版。但是大点就这三个了。
证人证言质证意见范文?
证人在法律允许的时候出示证言,必须事实证明说真话,证明你的记据是合法的。
借款证人证言怎么写?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所以,是会得到支持的。
劳动仲裁证人证言范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归类,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一种。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为了充分提供证据实现自己的仲裁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仲裁请求,在缺少书证、物证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实现自己的证明目的。
有关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证人证言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
1、证人应当到庭作证。证言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当事人仅仅提供书面的证人证言是不够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证言的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并接受双方当事人以及仲裁庭和法庭的质询,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除外。只有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仲裁庭和法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否则,证人证言仅仅是仲裁庭和法庭参考的依据之一,考虑到证人与申请人的利害关系等因素,未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应当是证据中最低的一类。
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请。经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批准后,证人可以在开庭当日前往仲裁庭或法庭并根据仲裁员和法官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出庭作证、接受质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方未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庭或者法庭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可以拒绝申请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这就是逾期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或驾驶证等。在开庭过程中,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或法庭的开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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