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的法律规定(委托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港行要船舶委托书是有法律规定吗?
有
港行要船舶委托书是有法律规定,个人公证文书:证明身份,包括国际、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2、企业公证文书: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委托书的作用?
很多书的作用是在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其某些权益时,划分受托人所具有的权限的范围。
受托人在代理委托人行使其合法权益时必须在委托书所划定的范围之内。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超出委托书所划分范围的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
委托书的好处?
口说无凭,可以避免被委托人超越委托权限,给委托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委托书载明了委托权限和期限,被委托人超越委托权限的行为对委托人无效。
委托书的范本?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1、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由于本人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相关事宜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上述事项过程所签署的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XXX XX年XX月XX日。
2、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
3、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委托书范文应该按照上面的步骤书写,把每一步骤内容都要写清楚,因为委托书有很强的法律权益,一旦书写出来,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委托书怎么写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答:可以这样写委托书。
委托书
村委会: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出面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手续,现在特别委托我的好朋友张艺潇同志全权代理本人去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手续。张艺潇同志的意见即是代表我的意思。如果以后发生意外纠纷,后果本人自己承担。
离婚委托书范本,离婚委托书怎么写,离婚委托书格式?
离婚案件授权委托书应包含的内容: 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
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第二部分——委托事项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通常为一般委托。附: 离婚委托书范本 委托方:地址:电话: 受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地址: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 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 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 结束。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 (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 年 月 日罚息的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罚息的概念罚息是指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产生的额外费用,是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以约定的罚息利率为标准,乘以逾期的天数,除以3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离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骗婚的法律规定?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从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
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没有法律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
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 那么,如何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还是诈骗犯罪,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扩展资料:
骗婚的处罚依据: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
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纹身的法律规定?
中国警察不准纹身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里有规定,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十六条 仪容
(一)公安民警应当保持头发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不得过肩。
(二)公安民警不得文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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