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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怎样产生的,将来会发生什么变化

2023-05-29 05:16:21法律知识1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连。古埃.及的法.律――可回溯至西元前3000年,有一部约可被分成十二篇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是基于玛特的概念,传统、修辞语法、社.会公平为其特色。西元前约1760年时,在汉谟拉比的统.治.下,古巴比伦法成文法了,并将写上法.典的石碑放在市咐备悉场上供众人观看;此一法.典现被称为汉谟拉比法.典。但和埃.及法.律是由历.史学家从争讼纪录中拼揍出来一样,汉谟拉比法.典也只有少许的文献残留下来,且大部份都已经随着时间而流逝掉了。这些早期的法.律对后世文明的影响力是很小的。

旧约圣经大概是仍然和现今法.律系统有关的最古老的法.律体.系,可追溯至公元前1280年。它采取道.德责衡乎任的模式,作为对良好社.会的建议。古雅典(古希腊的小城)是第一个由除了妇.人和奴.隶之外的广大公.民所组成的社.会,时间约在公元前8世纪时。当时的雅典并没有法.律科学,且古希腊也没有和“法.律”有关的字眼以做成指涉的抽象概念。但古希腊法包含了对雅典式民.主发展政制上的革新。

罗马法很大程度受到了希腊学滚档说的影响。它形成了当代法.律世界的桥梁,在罗马帝.国的盛衰之间的时代里。罗马法在查士丁尼一世时进行了主要的成文法工程,编成了《民法大全》。这部法.典在黑.暗时代时遗失了,直到11世纪才被重新地发现。中世纪的法.律学者自此开始研究罗马法规,并使用其中的概念。中世纪时的英国,国王.权威的判.决开始发展成了先例的体.系,这成为了英美法系。同一时间,在全欧洲,《商人法》形成了,使得商人可以用相似的规范,而非零碎的地方法来交易。作为当代商业法先趋的《商人法》强调著合同的自.由和财产的可让与性。当18世纪、19世纪,国.家主.义兴起之后,《商人法》即并入了国.家新的民法.典之中。法国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的德国.民法.典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民法.典。相对于英国的一般法之中充满了大量的判例法,可以写在小本书籍中的法.典较易于输出以及供法.官使用。然而,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会同的趋向。欧盟法即以条约作为其成文法.典,但又由欧洲法.院发展其判例。

古印度和古中.国有不同的法.律传统,且在历.史上也有不同的法.理学派和实务。《政事论》(约编于公元100年左右,虽然也包含一些较早的资料)和《摩奴法.典》(公元100年至公元300年)是印度的基本条约,被认为是可信赖的法.律指引。摩奴的中心哲学为容忍和多元,并流传在整个南亚之中。印度教传统和伊.斯.兰法在印度变为大英帝.国的一部份时被一般法取代掉。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和香.港也在那时接受了一般法。东亚的法.律传统则反应了对世俗与宗.教影响的一种独特的混血。日本是这之间第一个开始将其法.律系统依西方世界现代化的国.家,引进了少许的法国及大量德国.民法.典的概念。这也部份反映了德国.民法.典在19世纪末期逐渐兴起的实力。相似地,传统中.国.法.律也在清朝末数年开始转向西化,在民法.典的制定上,参考日本民法.典,引进了德国.民法.典的立法模式,制定了中.国当代第一部民法.典。该法.典仍然适用于中.国台.湾地区。不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中.华民国时期所制定的六法全书,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架构很大程度地受到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律所影响,其型式主要在于牺牲私法而扩大了行政.法的领域。不过随着工业化的加速进行,中.国的法.律架构已经开始出现变革,至少在经济上(若非在社.会和政.治上的话)的权.利上面。1999年的新合同法显示出其对行政优先的立场转向。更甚者,在历经了十五年的协商,中.国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而随着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制定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定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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