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是的,电子合同具备法律激弯效力,受到《民法典》和《电子签名法》的法律认可。
首先,《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另外,《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正式颁布,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其中,《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
然而,不是所有的电子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量: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区别,在于是使用传统印章或者手写签名签署,还是使用电子形式签署,其能否产生法律效力,主要看它是否符合《电子签名法》与《民法典》的要求,即电子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一方面,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一样,合同的生效要件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一般成立即生效。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唯御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GB/T36298-2018)也规定: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是指缔约各方在互联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形成的数据电文。
由此可见,签一份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以及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
实现可靠的电子签名(来源:e签宝)
另一方面,根据《指铅岩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
也就是要确保签名人的身份真实准确,有明确的签署意愿表达,签署的文件原文和签名数据本身不能被篡改。满足以上四点要求的,就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效力有限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
3、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
电子合同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作为合同载体的电子数据,无法像传统的纸本合同文件那样直接由人眼阅读,除非将其打印在纸面上或是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由此可知,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其新伍则颤型的地方主要在于其载体,即电子数据的采用。因为电子合同的载体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大不相同,这使现行法律规范的某些规定对作为电子合同载体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性产生了影响。如果不解决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也就无法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这势必对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构成极大的阻碍。只有保障了电子数据的有效使用,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各种电子商务活动才能广泛展开。所以,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可以说是电子商务腔败相关法律问题中起码的、最基本性的问题。
二、租房有电子合同吗
部分租房平台采用平台自动生成的协议来替代传统合同,这种方式由于没有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法律效力不足,出现纠纷租房平盯橘台处于弱势,且平台难以证实用户的真实身份,一旦遇到诈骗,容易遭受巨大损失。
新规要求的三点“实名认证”、“网络备案”、“统一合同模板”,是为了在租房合同签署过程中尽量避免法律纠纷。采用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租房电子合同,将有效规避法律纠纷。
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双方均进行实名身份认证,每一份租房电子合同的签订均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其法律效力和传统的纸质合同一样,有效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除了在线签署租赁合同,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还能将用户签署的数据文件进行存证,同步司法机构。在租客、房东、租赁平台出现纠纷时,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提供签约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内容等电子数据,均可作为司法出证的有效证据,成为不少房屋租赁平台的最佳解决方案。
君子签电子合同平台,主要为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保险、租赁、人力资源管理等行业及政府机构提供电子合同、电子文件签署及存证服务,同时整合提供司法鉴定、网络仲裁和律师服务。
上诉就是租房有电子合同吗的回答,
三、旅游电子合同怎么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游客须知尊敬的游客: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21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三.旅游咨询与投诉各国旅游投诉和信息查询电话:
四、租房电子合同如何签
近年来,在房屋租赁市场出现了电子合同,这种合同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以数据电文的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合同。相对于线下面对面签订合同而言,这种合同节省时间,也降低了成本。在签订电子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仔细查阅合同中的内容,即使是固定的格式条款也可能存在陷阱。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应当签字或盖章。需要留意的是,最终保留的合同应当是双方均已盖章或签字的合同,仅有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合同是不成立的。此外,在租房中,应当就细节问题与房东达成一致意见,如宠物饲养问题、家具估价问题、房屋转租问题等。这些细节问题大多未写入固定格式的电子合同,合同双方可以另外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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