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认是主和从法律行为(追认是主和从法律行为的关系吗)
什么是合同追认,哪些合同需要追认?
1、可追认合同,是指合同主体资格欠缺,但经有权人追认即自始生效的合同。有学者称此种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此种合同的效力并非“待定”而是确定,在其被有权人追认前是自始无效,追认后是自始有效。
2、法律条文: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什么是追认行为?
追认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无权代理行为,一经本人追认,代理行为即为有效,对本人和无权代理相对人都有拘束力。
无权代理的追认人应具备的条件:
1、有权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人,必须是被代理的本人。也就是说,当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声称自己是他人的代理人,那么只有该他人才享有追认权。
2、无权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其意欲代理的人必须现实存在。任何人不得声称为将来某日存在的人而实施行为,即使他能合理地期待自己的行为被追认。
3、对无权代理的追认,被代理人必须具备亲自实施该行为的行为能力。享有追认权的本人不能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已成年的人或精神恢复正常的人不得对在未成年时或患精神病期间由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同理,如果某一无权代理行为在公司拟追认时属于越权行为,公司也无权追认。
4、被代理人在追认时必须知情。
追认行为的生效:
被代理人在追认时必须知道与无权代理行为有关的所有重要情况,除非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愿意追认在任何情况下缔结的无权代理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追认权的行使,以本人对此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为前提。但是,如果代理人虽有代理权,而其行为逾越代理权限范围,本人未注意及之,长期以来视为有效行为,本人在发觉代理人逾越代理权前的行为,虽不得视为默示之承认,但若其相对人由本人之行为必然推断,本人已承认此一行为时,本人就其引起之外观,自应负责,若拒绝承认,则有悖诚信原则。
追认权法律特征:
1、从性质上说,追认权是一种形成权,追认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对效力待定行为的承认或拒绝均取决于本人单方意志,无需征得行为人或第三人的同意。
2、从法律后果上说,追认权的行使结果是使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变成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本人的追认具有溯及力,一经追认,其效力待定的行为自始有效,使未经授权的效力待定行为与效力确定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从而使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举例?
如借款合同中借款是主法律行为,担保是从法律行为。
代签字事后追认责任是谁的?
代替别人签字是否有法律责任视情况而定。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什么是虚假法律行为?
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按无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魔道祖师蓝思追认出阿婆是哪集?
没有这一集。
动漫《魔道祖师》是根据墨香铜臭大大写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来的。在动漫第33集,世家子弟和前辈都去到了伏魔洞。而魏无羡和蓝忘机刚准备引开凶尸的时候,血池里面十几年前被围剿的温家人,却不顾灰飞烟灭的后果出了血池,救了魏无羡他们。其实阿婆出血池的时候已经认出来了蓝思追是阿苑,但是蓝思追忘记了,所以思追并没有认出阿婆。
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也当然无效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无效民事行为中,绝对无效与当然无效区别:
1、绝对无效更多地体现民事行为的无效的不可补救性;而当然无效更多地体现无效民事行为本身的违法性。
2、绝对无效,就是不可能再有效,也就是说这个民事行为是不可补救的。以合同为例,就算当事人已经全部或部分履行了,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当然无效,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在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
3、所谓绝对无效指民事行为虽然具备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为欠缺生效要件而实际上完全不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而所谓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
什么是诺成法律行为?
诺成的法律行为是指无须标的物的交付、仅有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为。其特点在于,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法律行为就成立。例:货物的买卖、房屋的租赁等行为。
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在小件寄存合同中,只有寄存人将寄存的物品交给保管人时,合同才算成立。 根据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不同,可以把法律行为区分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指仅以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或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什么是法律行为的实例?
当事人作出有关法律行为都属于实例,例如签订合同等。
赠与到底是双方法律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
系赠与。
赠与系单务法律行为,但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同样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表现为赠与合同/赠与法律关系,表现为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赠与方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方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交易,法律关系上是买卖合同。
赠与与交易的差异在于,赠与是单务法律行为,即受赠与方只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而无对应的义务。交易,即买卖合同,买卖双方有均等的权利与义务。卖方提供产品/服务,卖方支付对价。
所以,打赏。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先打赏再看内容,不打赏不能看文章,则属于买卖关系。因为相当于支付对价以后获得内容,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第二种,内容随便看,打赏随意,则属于赠与,因为内容提供方不强求打赏,不以打赏换内容。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