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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法律范畴的税收规定有(属于法律范畴的税收规定有哪些)

2023-05-27 12:23:14法律知识1

价格属于法律范畴的术语吗?

价格不属于法律范畴的术语。属于经济范畴的术语。

《立法法》属于哪类法律的范畴?

《立法法》属于宪法法律的范畴。主要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制定的法律,立法大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宪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尽管对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但由于宪法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够具体、不够明确,导致有些法规、规章与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有些法规、规章的质量不高,存在着起草和制定过程中片面强化、扩大部门的权力,为本部门、本系统带来不应当有的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处罚权;有的还超越职权,擅自解释法律、法规,或者各搞各的规章。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也严重地影响了正确执法。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制定一部《立法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做出统一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会计准则属于法律的范畴吗?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会计基本法。 《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为了规范我国的企业会计行为代表国家制定的,财政部行驶的是行政权力,所以可以说是会计行政法规,但是,不属于法律, 《企业会计准则》中详细规定了各种会计行为规范,其本身就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最典型代表,当然我国还有很多统一会计制度没有在准则中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准则只是统一会计制度的一种。

《安全生产法》属于什么法律范畴?

《安全生产法》属于国家法律范畴。安全生产法属于国家的法律。法律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它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安全生产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医疗保险属于什么法律范畴?

医疗保险是不是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认为在医学保险报销方面,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二、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条规定,行政诉讼案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李某名义起诉。

(二)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如张某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告应是吊销其执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某位具体工作人员。

(三)起诉的理由合法。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四)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起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应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投诉的法院也应是《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不属于法律的范畴?

首先看看法律的范畴,广义的法律包括:

1、狭义的法律,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解释,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狭义的法律作出的有关解释。

3、行政法规,即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并颁布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即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6、部门规章,即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7、地方规章,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然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普遍适用的法律文件,例如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不在上述的范围内。换句话说,不是有法律效力的就一定在法律的范畴。

我国哪些法律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民法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与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等

行政法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

行政法是属于法律体系的范畴?

在我国,行政法仅在学科类别的范畴内使用,作为上述法律规范的总称,没有单一的指向性,且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其大致包括以下几类: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进一步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什么是法律修改的范畴?

法律的调整范围就是法律所规范的社会关系类型。民法的调整范围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具体说来,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并非所有社会关系都由民法调整。民法仅调整他们之间的民事关系,即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例如,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会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属于民法调整。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因购买商品而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其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就由民法调整。

民法所调整的民事关系根据权利义务所涉及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有的与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相关,有的与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相关。如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关系。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和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范畴及它的类别?

我国的法律分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

除了宪法之外,把其余一切分为四大部门,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

1、刑事方面: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

2、民事方面:一类是实体法;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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